一、申请渠道
1.求职创业补贴:由毕业生所在院校统一代为申请。
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所在自然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①城乡困难家庭(“家庭困难”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
②残疾高校毕业生;
③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按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主管部门)向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办理条件: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我市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按每人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补贴给毕业生本人,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异地务工人员可按常住地或就业地)向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4.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属于个人借款人的,按企业法定登记证书(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向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或者向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属于小微企业借款人的,向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5.其他补贴事项:按用人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向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一)用人单位申请补贴类别: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见习补贴、见习留用补贴。流程如下:
1.申请账号(首次办理单位需申请省资金系统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直接进入第2个流程)。需携带资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证明),到相应的市或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账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对单位的基本信息后,创建、分配账号。
2.网上申报。用人单位使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配的账号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gdjycy)。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注意资金系统中“受理地点”按申报渠道选取相应县(市、区)。
3.提交纸质资料。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纸质材料。
4.其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后,拨付资金到用人单位基本账户。
(二)个人申请补贴类别:基层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项目资助。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gdjycy),个人用户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申报对象应自行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注意资金系统中“受理地点”按申报渠道选取相应县(市、区)。
2.提交纸质资料。个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纸质材料。
3.其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后,拨付资金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