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积金缴存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宜春公积金缴存额度和比例是多少等等,这些都是宜春公积金缴存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将对此详细解答。
宜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宜春市文体路220号
电话:0795-3222200、3233300
高安市办事处
地址:高安瑞州中路45号
丰城市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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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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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住房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解答
宜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宜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最高不得超过宜春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宜春市最低工资标准。
宜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应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保留到元)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部分和职工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