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
招聘人数:390人
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7月1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以报考。
2.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和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和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3.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确定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4.除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底前取得,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依据规培合格证书所载专业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本科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7月17日(含)之前取得。
5.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
6.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注意: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
1.我省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3.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9月30日。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信息来源: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wjw.yantai.gov.cn/art//7/12/art_5701_2900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