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分期定义
民生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持卡人,在其现金分期额度内申请透支使用现金,经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批同意后,可将部分信用额度转账至本人借记卡,以分期方式偿还,客户支付一定手续费。
2、现金分期支持银行
客户申请现金分期业务时,可支持转入客户本人名下多家银行的借记卡,除民生银行外,还支持以下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其中,招商银行仅支持通过客服人工及电销渠道操作申请,其他渠道不支持。
3、申请渠道
客户可以通过客服电话、网银、手机银行、短信、微信银行申请。
4、申请主体
目标客户为民生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新e贷卡、白金理财卡、通宝分期卡、通宝白领卡、汽车分期卡、汽车分期泊车产品除外)。目前现金分期业务仅针对既有客户中的优质客户开展,目标客户以外的客户群暂不开放现金分期业务,即不是所有客户都可以申请此项业务,我行既有客户满足一定条件方可申请。
5、申请时间
现金分期可随时申请,将在申请成功后的第一个账单日开始分摊本金和手续费(其中,现金分期3期的手续费在现金分期申请成功后的第一个账单日与第一期本金一起一次性收取),客户在成功申请后的次日(即T+1日)将客户申请的现金分期款项转入客户提供的借记卡中。我行系统预计每日在15:00左右进行文件处理,处理前的申请视为当日交易,处理后的申请视为次日交易。
6、申请金额
目标客户现金分期额度为客户原始信用额度的90%,且不超过30万元。
7、手续费收取标准
8、现金分期撤销
持卡人一旦成功申请现金分期,不能撤销;申请成功后不能对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9、现金分期提前结清
若持卡人要对已成功办理的现金分期提前清偿未偿还的分期款项,须致电本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须一次性还清未偿还的分期本金和手续费,已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未收取的手续费一次性缴纳,不予免除。
10、额度占用
持卡人申请现金分期成功后,现金分期本金全额会全部占用信用额度,分期手续费在逐期分摊出具账单时将占用客户信用额度,在额度允许范围内持卡人可多次申请;对应交易所占用的额度会随着每期还款而逐期恢复,直至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