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理条例
单位职工退休人员:
1.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的下月起,可按月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1.参保起始日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不用缴费,可享受基础养老金;
2.参保缴费起始日距领取年龄不足十五年,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了相应年份养老保险费的;
3.参保缴费起始日距领取年龄超过十五年的,应按年参保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十五年的。
注:参保人员年满60 周岁时,缴费年限不符合2,3规定的,个人可以补缴费,也可以继续缴费,领取养老金时间可延迟到缴费年满15年的次月。
1.户口簿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于到龄前一个月,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村(社区)协办员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资料及表格(签字盖公章)后一并上报镇办劳保所。
2.养老金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区经办中心委托银行为享受待遇人员办理养老金领取银行卡,并逐级将银行卡发放至待遇领取人员手中
城乡居民: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0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注:具体基础养老金按当地政策实行。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从本人个人账户中支付;不足支付时,从社会统筹基金账户中继续支付。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