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职工购买第二套房利率上浮
从2021年7月1日起,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至1.1倍。
丨2021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一、调整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申请基数调整单位需将2020年12月公积金缴纳完成);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申请基数调整单位需将2021年6月公积金缴纳完成)。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0年秦皇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84元,基数上限19152元,下限1900元。
三、调整缴存基数比例
调整基数同时可以调整比例,需要调整比例的单位按《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冀建发〔2018〕29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执行,单位和个人比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