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13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大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余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余府字【2022】12号)
二、优惠对象
符合以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1.从事国家非限制性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按规定填报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申报表或汇算清缴申报表)→随即享受优惠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大余县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0797-8717030
九、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大余县龙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大厅
电话:0797-8711035
县行政审批局副楼办税厅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