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自备
1、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经办机构自行准备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原件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基本要求
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温馨提示
自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申领标准
截止到7月,抚顺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金标准为1529.5元/月;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金标准为1449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