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住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减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要件:
1、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书面申请报告;
2、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的降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相关资料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留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管理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到受托银行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管委会批准后(不含上报批准时间)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场所:
阿克苏城区内单位在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办理;各县单位在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