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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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uan12623(留言 | 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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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有事實及非事實二種,我貼說的是事實,自由刪劃他人留言也事實,任何爭議可提請究處,而不是自判認把不利的給刪畫了,我下面有舉實例,大家都看得懂,特別是我不會去改他人留言。[[User:Chinuan12623|Chinuan12623]]([[User talk: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8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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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提报3次了,均无人处理。并且曾经在其某一次直接将自己的留言嫁接到Tisscherry签名上时,我都是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Chinuan12623|AN3]]》提出呼吁,在@6名用户之后,仍均无人帮我(Tischerry)处理,我只好冒着3RR的风险回退其编辑。--<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用户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5 (UTC) |
*::已经提报3次了,均无人处理。并且曾经在其某一次直接将自己的留言嫁接到Tisscherry签名上时,我都是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Chinuan12623|AN3]]》提出呼吁,在@6名用户之后,仍均无人帮我(Tischerry)处理,我只好冒着3RR的风险回退其编辑。--<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用户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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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目前在本页的其诽谤留言也没有被移除,我会自行移除。--<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用户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7 (UTC) |
*::包括目前在本页的其诽谤留言也没有被移除,我会自行移除。--<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mall>([[UT:自由雨日|留言]]|[[特殊:用户贡献/自由雨日|贡献]])</small></span>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7 (UTC) |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8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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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不当行为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Talk:王必胜(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被提报用户在《Talk:王必胜》中对我进行严重的诽谤,“
制造了个做贼抓贼举报
”“违规擅删
”“致假象诬我,误导他人骂我,再反举报我
”“改
”。我从未“改”其留言,只是用{{deltalk}}删去了其冒用的@Tisscherry签名,并随后再用{{deltalk}}删去其其他诽谤或攻击留言。在我3次依据《WP:讨论页指引》删去这些诽谤、人身攻击留言之后,我受到了加入维基百科近10年来的首次封禁(部分封禁,目前在封禁申诉中,因为我认为并未违反3RR,且移除违反讨论页指引的留言也不适用于3RR)。我不会认为该用户无止境的诽谤复读行为可以得到允许,如果管理员不封禁此人,我会一直依据《讨论页指引》删去其不当留言,哪怕因编辑战而不限期封禁我。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05 (UTC)
- (!)意見:此事似乎比本人及Z7504君所受指控還要嚴重得多,竊以為不必費神移除,直接提取Diff後提報即可。
- 現附相關Diff如下:
-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0 (UTC)
- 指控有事實及非事實二種,我貼說的是事實,自由刪劃他人留言也事實,任何爭議可提請究處,而不是自判認把不利的給刪畫了,我下面有舉實例,大家都看得懂,特別是我不會去改他人留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8 (UTC)
- 已经提报3次了,均无人处理。并且曾经在其某一次直接将自己的留言嫁接到Tisscherry签名上时,我都是在《AN3》提出呼吁,在@6名用户之后,仍均无人帮我(Tischerry)处理,我只好冒着3RR的风险回退其编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5 (UTC)
- 包括目前在本页的其诽谤留言也没有被移除,我会自行移除。--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7 (UTC)
- 認真不建議在本頁自己動手
刪改他人留言。這裏任何言論都可成為證供,不如立此存照,我也不相信管理員會長期任由不當言論充斥頁面。--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32 (UTC)- 我不是“
动手删改他人留言
”,这是严重的不实指控,请阅读《WP:讨论页指引》,用{{deltalk}}删去诽谤、人身攻击等留言都是符合指引的做法,且我绝无“改”留言。--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34 (UTC)- 已知悉,現刪去「
刪改他人留言
」六字。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42 (UTC)- 自由在亂解讀指引,亂發警告,你莫被誤導!
- 摘指引: 別人的意見 我們無須令討論頁內容的品質達至出版的標準和水平,所以您無須改正別人的別字、同音字或異體字和文法等,即使其表達可能有誤,因為此舉可能會引起該用戶的不悅。切記永遠不要透過編輯他人的留言以改變他們想帶出的意思。 編輯他人的留言總體上是不允許的,但亦有例外的情況:您已得到該用戶的准許。
- 曾有甲用戶將二名管理員已將乙用戶駡人之人攻留言刪除制警,該乙用戶日後又重貼該被刪人攻留言,甲有編輯說管理員前已刪,故劃刪了。但乙他舉報甲,管理員竟將甲封禁,原因是刪除他人留言,說甲不可自己刪,要提請管理員判定執行。
- 我舉這例,再看自由等人理由氣壯,想刪就刪,想改就改,指你是人攻就人攻,而不自省,像話嗎?--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6 (UTC)
- 你识字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7 (UTC)
- 傻你以为我不这么想因为混凝土该半42号逼--203.145.95.130(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0 (UTC)
- 不影響本人原意。總之就是別動手。其他事情等管理員定奪。
- 正如本人被提報後,在管理員關閉事件之前亦盡量不就指控發言,僅對另一用戶關閉事件提出異議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9 (UTC)
- 再请你读一读《WP:讨论页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2 (UTC)
- 我不是不知道,只是我的提議能讓管理員更容易就事件本身作出判斷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9 (UTC)
- 再请你读一读《WP:讨论页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2 (UTC)
- 你识字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7 (UTC)
- 已知悉,現刪去「
- “
我也不相信管理员会长期任由不当言论充斥页面
”:事实就是Chinuan12623冒用Tisscherry签名没有人管、Chinuan12623将留言嫁接到Tisscherry签名上没有人管、Chinuan12623诽谤我没有人管,我管了,然后我被封禁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45 (UTC)- 他好像也被封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5 (UTC)
- 这和我的提报有关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7 (UTC)
- 編輯戰方針下是對應的,兩邊都要。--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8 (UTC)
-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我当然知道他被封禁,这和我的提报没有关系呀。--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0 (UTC)
- 我是回應「
我管了,然後我被封鎖了
」這句。--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8 (UTC)
- 我是回應「
-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我当然知道他被封禁,这和我的提报没有关系呀。--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0 (UTC)
- 編輯戰方針下是對應的,兩邊都要。--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8 (UTC)
- 是剛好澄清
- 自由等前不是舉報我 誣我的回退限制尚未解除,而在王必勝讨论页中该用户已经违反了禁制。(但是我承諾的24小時條目回退不過一,是限嚴於規約的24小時不犯3RR),且管理員已告知他等,回退不過一在條目,不在討論頁,這很多人不知,可能書生也不知,而封了我。無妨,已知書生,尊重他處理,但一定要支持管理员處以自由的禁制,並再加重對自由雨日的處份-有多次擅改甚至清空王必勝條目討論頁他人留言,並在舉報頁至少有八次以上劃刪他人之留言。以茲警惕。--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7:16 (UTC)
- 这和我的提报有关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7 (UTC)
- @自由雨日謝謝您。對於您因此被封禁感到過意不去。不過即使未達3RR,在編輯戰方面但看管理員處置合理。另外對於Chinuan12623屢次曲解方針的行為,還是希望有管理員能處理一下,他見風頭似乎過了,持續剪接留言的行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8 (UTC)
- 謊話不會因為有搭唱來和,就塑成受害者,若不細看我陳述連結說明,絕易被受渠等誤導。請詳看我被他們指人攻之連結,原內我已有指述摘,沒冒名問題,自由改我指名者後署名變他,再誣說我指錯是他,引一票人留言跟風說我亂寫罵人。我起初以為我指錯人,但我是複貼沒有錯內容,進看連結才知其自導自演,引人誤導來駡我。作為惡劣,我連結說明自清都被他框隱,連他反舉報,都刪我留言。在那段想自清的對照留言少說被他們刪六次。
- 注意 管理員已表示我有說 摘貼,不算冒簽名,弄移花接木在誣人,好玩嗎。--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7:31 (UTC)
- 本人昨晚也被提報,或者往下參考一下本人的反應若何?重申一次:公道自在人心。--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7:39 (UTC)
- 他好像也被封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5 (UTC)
- 我不是“
- 認真不建議在本頁自己動手
- 处理:
- (:)回應1.唾棄這者顛倒是非之誣告,浪費資源 ,請管理員處以擾亂之封禁。2.我昨已述請將自由雨日三次刪劃我在王必勝討論頁討之留言[1] ,處禁制編輯該討論頁面31小時 3.現則請管理員再加重對自由雨日的處份-有多次擅改甚至清空王必勝條目討論頁他人留言,並在舉報頁至少有八次以上劃刪他人之留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8 (UTC)
- 條目討論區乃供討論條目協作之議題,而並非在指責立場不同的用戶(如某幾位用戶施以警告於己,但管理員勸我相忍,未見管理員積極處理...)之類的離題說明,另外依照討論頁指引中心觀點當中「不能接受的行為」相關條件,已對閣下那則討論做正式的屏蔽措施,倘若有疑義,歡迎至互助客棧提問,也尚請編者就條目頁面的問題做討論說明,而非做出不適當指責,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6 (UTC)
Z7504
- Z750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08/24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 talk:Z7504(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没有任何方针指引规定的情况下,自行规定出一套FL必须重审才能挂关注度或FL必须重审才能提删的规定,并以此为由认定我的行为不当,警告后仍然拒绝道歉,你维简直没有王法了。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4:18 (UTC)
- 我看了一下红渡厨提供的讨论串,我认为Z7504的行为没有任何问题。首先红渡厨觉得Z7504在“指责”他,但我从字里行间没有看到任何内容有指责的意思,反而是Z7504第一次出来发言之后,红渡厨直接就说
一个两个都犯癔症了
,这种话已经很容易激怒其他人了(我相信换做是红渡厨您本人听到这种话也会生气的),而Z7504阁下没有生气,还是用相当认真的态度去解释自己的行为,但换来的还是红渡厨较为激烈的反应。另外我认为,Z7504说红渡厨没有提交FL重审是“不妥”,而非严重到违反方针的“行为不当”,所以此提案我认为不成立。当然,我和Z7504持相同观点,而且我并不认为红渡厨这个行为“不当”,但确有不妥之处,建议红渡厨先冷静下来,再去思考这些问题,您如果一直处于激动的情绪下,做出来的事情只会让事态往更严重的方向发展。----FradonStar|DC22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7 (UTC)- (!)意見:意見同FradonStar君,也同下方的派翠可夫君的提報:倒是希望當事雙方能理性溝通,而並非因立場、觀點、想法與自己不同或者不如預期,而因此大動肝火甚至因此不惜要上報佈告欄而強烈要求管理員非得要有甚麼對應的反饋措施施行,倘若因此導致被封鎖/禁制,那麼只能表達遺憾。--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6:11 (UTC)
- (!)意見:此事皆因我而起,一人做事一人當,實在不希望有其他人因為我而受到傷害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2 (UTC)
- 我们的派翠可夫阁下似乎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6 (UTC)
- 但願只是如此--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9 (UTC)
- 我们的派翠可夫阁下似乎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6 (UTC)
- (~)補充:@Z7504:公道自在人心,您和其他人的仗義執言,本人感激不盡。但本人亦不敢妄言紅渡廚有心搗亂(見下面本人對Benho7599君的回應),其他事情就聽天由命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6 (UTC)
- (!)意見:此事皆因我而起,一人做事一人當,實在不希望有其他人因為我而受到傷害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2 (UTC)
- (!)意見:意見同FradonStar君,也同下方的派翠可夫君的提報:倒是希望當事雙方能理性溝通,而並非因立場、觀點、想法與自己不同或者不如預期,而因此大動肝火甚至因此不惜要上報佈告欄而強烈要求管理員非得要有甚麼對應的反饋措施施行,倘若因此導致被封鎖/禁制,那麼只能表達遺憾。--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6:11 (UTC)
- 我看了一下红渡厨提供的讨论串,我认为Z7504的行为没有任何问题。首先红渡厨觉得Z7504在“指责”他,但我从字里行间没有看到任何内容有指责的意思,反而是Z7504第一次出来发言之后,红渡厨直接就说
- 处理:已提醒該用戶。@Z7504:請留意。-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7:27 (UTC)
- 沒關係,請便,大不了就因您的緣故氣到退休,而且理由已經講得很具體了,红渡厨不想知道也沒辦法。我看再不用多久,直接搞編輯戰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17 (UTC)
- 我正常依照方针指引做事,受到你们的无端指责,我还没说生气呢,你倒抱怨上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20 (UTC)
- 建議您不用再來做所謂的無效溝通了,這叫做浪費時間。您這種做法,要不要叫維基百科這個(獨裁)社群開個特權給您自由決定哪些要當FA/FL/GA算了?而且您唯一做對的其實只有存廢而已,FL重審您又沒有自己去提出,您也敢講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26 (UTC)
- 我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0 (UTC)
- 您怎麼不先問問自己為什麼人家都做得到怎麼提FL重審,而您就做不到?還有,如果您連「提交新的評選提名」按鈕都沒看到的話,那憑您這種邏輯實在沒有繼續回覆您的必要,因為提名和重審的流程就是一樣的,只有差在提名人票是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還是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而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5 (UTC)
- 我再重复一遍,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8 (UTC)
- 真的,換作是別人看到您如此的回覆,真的不想罵粗話才有鬼,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存檔程序」那邊的「特色列表評選的整理步驟如下」表格也寫的很清楚,不要說您只會提名新的FL,卻不會重審一個FL,那根本是在看笑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1 (UTC)
- 我仍然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要求我重审,我仍然还是问你,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8 (UTC)
- 真的,換作是別人看到您如此的回覆,真的不想罵粗話才有鬼,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存檔程序」那邊的「特色列表評選的整理步驟如下」表格也寫的很清楚,不要說您只會提名新的FL,卻不會重審一個FL,那根本是在看笑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1 (UTC)
- 我再重复一遍,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8 (UTC)
- 您怎麼不先問問自己為什麼人家都做得到怎麼提FL重審,而您就做不到?還有,如果您連「提交新的評選提名」按鈕都沒看到的話,那憑您這種邏輯實在沒有繼續回覆您的必要,因為提名和重審的流程就是一樣的,只有差在提名人票是
- 我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0 (UTC)
- 建議您不用再來做所謂的無效溝通了,這叫做浪費時間。您這種做法,要不要叫維基百科這個(獨裁)社群開個特權給您自由決定哪些要當FA/FL/GA算了?而且您唯一做對的其實只有存廢而已,FL重審您又沒有自己去提出,您也敢講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26 (UTC)
- 我正常依照方针指引做事,受到你们的无端指责,我还没说生气呢,你倒抱怨上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20 (UTC)
Patrickov
- Patrickov(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Special:Diff/83958256、Special:Diff/83958330、Special:Diff/83958465、Special:Diff/83958501
- 被提报人在明知他提出的要求不合理的情况下,仍旧拒绝收回不当指责,还扬言让我提报,既然如此只有满足你的要求。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1 (UTC)
- 感謝提報。我沒有甚麼要說的。請管理員定奪。--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50 (UTC)
- 麻烦管理员别跟我讲什么没有沟通之类的话了,该沟通已经沟通过了。这种人方针方针是不看的,指引指引是不管的,现在甚至还出现了被提报人这种,自己脑子里臆想出来一套规定,然后要求别人去遵守,他还觉得自己好有理的样子,简直是要翻了天了。我强烈要求管理员处理此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2:32 (UTC)
- 就個人意見來說吧…我個人會只是覺得派翠可夫君只是陳述個人意見與提出質疑,倘若因彼此觀點認知立場不同而上報至布告欄,那麼實屬遺憾。--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1:14 (UTC)
- 当我已然指出被提报人陈述的个人意见超出合理范围时,被提报人仍然拒不改正,那这就不是所谓“彼此观点认知立场不同”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2:31 (UTC)
- 看來要引用一下神聖的WP:BLOCK、WP:POINT和WP:BAN:
- 「
僅可用於阻止維基百科受到破壞或擾亂
」 - 「
而其他制裁措施無法阻止有關行為,則可採用禁制作為最後制裁措施
」 - 「
最好的的途徑是通過討論達成共識,而不是單方面行動
」
- 「
- 在鄙人看來,真的看不到有擾亂行為。他沒有單方面做什麼,既然沒有違反方針或者指引,為何又要提報到ANM?理據不充足,還有我不想複述薏仁將說過的話。--Benho7599 | Talk 擁護以李家超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2024年8月26日 (一) 03:24 (UTC)
- 感謝提報。我沒有甚麼要說的。請管理員定奪。--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50 (UTC)
- 处理:基本上同意BenHo的觀點。在此事上,如果用戶對方針有所曲解,應加以指正或教育為優先,而非動輒提請封禁手段處理。如爭議不能解決,建議提交客棧討論。@Patrickov:,勿言犧牲。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49 (UTC)
- (非管理員關閉)根據提報人提供的來源,被提報人或許與提報人有所衝突。惟討論之內容並沒有不當之處,沒有任何一方有擅自行動。由於此布告板僅用於提報明顯違反方針及指引的行為,可以合理推斷理由不充足、被提報人的行為也不至於擾亂,因上述緣由敝人現關閉此案。希望各位能善用《爭議解決指引》,先以討論解決紛爭、以德服人,並且謹記此布告板只可以作為「最終解決方案」、萬不得已方可使用。祝編安--Benho7599 | Talk 擁護以李家超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2024年8月26日 (一) 03:36 (UTC)
- (-)反对:請恕本人不接受此案非由管理員關閉。本人事實上已經兩次違抗提報者的警告(第一次,以及上面提到的第二次),也許已經符合「
其他制裁措施無法阻止有關行為
」的標準。以本人及提報者的作風,除非本人完全不再回應提報者所發表的留言或行動,否則本人也難以保證以後不會產生有關衝突。如果管理員決定封禁本人,本人亦會接受。 - 本人只是想管理員及其他維基人思考一下:提報者見到他人有疑似違規行為,頗有立刻動用警告或者提報的傾向,其中一個用戶甚至在兩個月內被他提報了五次(1、2、3、4,另外第5次好像就在下面)。因為他基本上是依據他所知的方針指引行事,我不敢說他不對,只是這種做法是否對維基百科社群有益?如果本人的犧牲可以引起大家的反思,那是本人喜聞樂見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4:03 (UTC)
- (-)反对,我同样坚决反对所谓非管理员关闭的理由。--———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4:20 (UTC)
- @Manchiu:感謝指點。這裏的「犧牲」單指帳號封禁,別無他意。抱歉讓您擔心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4 (UTC)
- 我想知道好像是,似乎掛了關注度模板,也可以要求用戶解釋掛的緣由?-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1:18 (UTC)
- 貌似相關模板內容沒有此要求?--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1:48 (UTC)
- 抱歉,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請自行去看,Patrickov這種被提報其他不當行為的提案確實要(-)反对。講直接一點,都還沒有人說紅渡廚有不當行為,已經很好了。但如果紅渡廚要認為別人都是破壞,那就請便,您最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4:13 (UTC)
- 你这是跟我胡乱扣帽子,我并没有
认为别人都是破坏
。--———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3 (UTC)
- 你这是跟我胡乱扣帽子,我并没有
- 抱歉,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請自行去看,Patrickov這種被提報其他不當行為的提案確實要(-)反对。講直接一點,都還沒有人說紅渡廚有不當行為,已經很好了。但如果紅渡廚要認為別人都是破壞,那就請便,您最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4:13 (UTC)
- 貌似相關模板內容沒有此要求?--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1:48 (UTC)
甜甜圈真好吃
- 甜甜圈真好吃(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經過屢次警告及封禁後,仍持續創建不當重定向頁面([[2]])
- 发现人:黑色怪物 2024年8月25日 (日) 09:37 (UTC)
- 贴其讨论页链接的意思是?(其实很多提删通知都是我最近大批量检查甜甜圈过去创建的重定向而发送的,不是他最近创建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09:40 (UTC)
- 是助證,加上他本身有不聽勸告的情況。--黑色怪物 2024年8月25日 (日) 09:42 (UTC)
- 鉴于我与DarkWizardCody其在超级战队系列作品条目编辑方面存在冲突(例如删除官方中文名称坚持使用民间名称、声称对超级战队条目的所有权以及删除中国大陆配音资讯),所以我不会对DarkWizardCody的指控进行回应。----甜甜圈 2024年8月25日 (日) 09:59 (UTC)
- 是助證,加上他本身有不聽勸告的情況。--黑色怪物 2024年8月25日 (日) 09:42 (UTC)
- 贴其讨论页链接的意思是?(其实很多提删通知都是我最近大批量检查甜甜圈过去创建的重定向而发送的,不是他最近创建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09:40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最近未创建明显的不当重定向,不过有些重定向的必要性确实仍有待商榷或未提供相应的来源,望继续改进。并且我认为甜甜圈并非“不听劝告”的编者,而是确实在各个方面都或多或少会听取各编者的建议(尽管可能未做到完善),包括重定向方面,已经相比过去有不少进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20:18 (UTC)
Etasemic
- Etasemic(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黄美菁 (排球运动员)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創建許多無內鏈,小條目規模的運動員條目(如叶卡捷琳娜·安特罗波娃、洛维思·奥莫鲁伊等, 昨天和今天已創建38個類似問題的條目),有維基人提醒修正後仍未改善。
- 发现人: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5:47 (UTC)
- 处理:宜以溝通為宜。似停止相關行為。-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03:47 (UTC)
- @Etasemic:-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5:52 (UTC)
- 内链以后创建条目会补上,但小条目规模因为要写的运动员实在很多的缘故,会尽量确保字数50字以上。给大家添麻烦不好意思。--Etasemic(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5:56 (UTC)
- 建議您先補上wikidata的鏈結和分類。--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02 (UTC)
- 请问这个wikidata具体如何操作?--Etasemic(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09 (UTC)
- 條目左下角有「新增鏈結」。如英文維基則輸入En+英文維基百科條目名。--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14 (UTC)
- 我没看到有“新增链接”这四个字。--Etasemic(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18 (UTC)
- 似乎是要用舊版介面才會有新增(或編輯)連結四字。--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4日 (六) 16:20 (UTC)
- 新版界面先ctrl+f然后找“添加跨语言链接”,如果没找到的话就点击右上角的“工具”二字,然后在下拉菜单中找“添加跨语言链接”。分类嫌麻烦的话,可以在Special:MyPage/common.js里面添加“
importScript("MediaWiki:Gadget-link-ts.js");
”,以后写条目时复制粘贴英文版的分类然后在编辑界面中点“翻译链接”。--💊✖️2️⃣3️⃣(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02:07 (UTC)- 顺便,有时间也麻烦处理下链入吧(例如创建雅辛·卢阿蒂条目后,将其他条目所有使用了Yacine Louati的内链都改成雅辛·卢阿蒂),我80%的工作量都是来自于这里的。--💊✖️2️⃣3️⃣(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02:18 (UTC)
- 新版界面先ctrl+f然后找“添加跨语言链接”,如果没找到的话就点击右上角的“工具”二字,然后在下拉菜单中找“添加跨语言链接”。分类嫌麻烦的话,可以在Special:MyPage/common.js里面添加“
- 似乎是要用舊版介面才會有新增(或編輯)連結四字。--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4日 (六) 16:20 (UTC)
- 我没看到有“新增链接”这四个字。--Etasemic(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18 (UTC)
- 可以看看WP:wikidata。--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29 (UTC)
- 條目左下角有「新增鏈結」。如英文維基則輸入En+英文維基百科條目名。--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14 (UTC)
- 请问这个wikidata具体如何操作?--Etasemic(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09 (UTC)
- 建议阁下为来不及短时间内扩充的条目挂上T:小作品模板。Python6345(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8:09 (UTC)
- 建議您先補上wikidata的鏈結和分類。--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02 (UTC)
囧rz……這也算不當行為?這也要提報?📕📙📒📗📘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24日 (六) 17:02 (UTC)
- 不僅是這兩天的事,他為了搶快甚至連運動員連結都亂給,到底有多急?--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9:05 (UTC)
- (!)意見,被提報僅有零星改善。在下方才協助改善部分,往前再看還是依舊。建議被提報人負責任未改善完成請不要再建立新條目。若還是繼續建立新條目,想建議暫時禁止建立條目權限。--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20:19 (UTC)
- 不僅是這兩天的事,他為了搶快甚至連運動員連結都亂給,到底有多急?--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9:05 (UTC)
Zhenqinli
不文明言行:
- Special:Diff/83909971:恶意揣测他人言行为“无事生非,浪费社群资源”;
- Special:Diff/83848281:“凭自己主观臆想罗织罪状”;
- Special:Diff/83644812:恶意揣测他人动机“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
- Special:Diff/83591390:恶意揣测他人动机“而对于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积极,则反映了对维基社群和用户的一种态度。如果中文维基被这种态度牵着走,感觉弊多利少。”;
- Special:Diff/82471104:“删除模板本身缺乏建设性”。
警告: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10 (UTC)
- 雖然感到遺憾,但麻煩請@Zhenqinli君移步至此處做個說明吧…--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1 (UTC)
- 仅仅以文明方式对中维某些现象表达主观意见而已,对事不对人。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3:57 (UTC)
- @Zhenqinli:不是語句中沒有髒話就等於文明喔,當然中維社群不重視這塊,所以請當我沒說。--~~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1:53 (UTC)
- 仅仅以文明方式对中维某些现象表达主观意见而已,对事不对人。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3:57 (UTC)
- 处理:提報內容無人身攻擊情事。故認為屬意見表達,不應予處分。Zhenqinli君注意一下會更好,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4:00 (UTC)
- 【补充说明】上方“第2项警告”中的删除线由U:Kenny023认为“与当事人无关”而画除。(由于并非是留言作者画除,下方也没有其他说明,怕其他读者不明白删除线的来源,故作此说明。)--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6:29 (UTC)
- (注:又由红渡厨撤销)--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7:23 (UTC)
- 仅表达个人意见:我认为Zhenqinli的发言的确尚够不成处分条件,故认同管理员Manchiu的处理。但另一方面,Zhenqinli回应中说的“
以文明方式……表达主观意见
”“对事不对人
”显然也太过清淡。(画线的)Special:Diff/83645958中(二十天前)我已经表示Zhenqinli的言论抵触WP:文明,WP:善意推定。并且我也和Manchiu一样同样希望Zhenqinli君注意,虽然可能构不上人身攻击,但我认为您已经很明显在“对人”而非“仅对事”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6:38 (UTC)
- 【补充说明】上方“第2项警告”中的删除线由U:Kenny023认为“与当事人无关”而画除。(由于并非是留言作者画除,下方也没有其他说明,怕其他读者不明白删除线的来源,故作此说明。)--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6:29 (UTC)
- 个人认为阁下Special:diff/83645958评论中“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判定为无事实根据、抵触WP:文明及WP:善意推定的主观臆想;只允许自己单方面给别人扣“离题人身评论”的帽子,不允许别人辩护(否则就是“人身攻击”),似乎没有道理?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05 (UTC)
- 原来把别人说的话称为“
无事实根据
”“主观臆想
”是辩护啊?我原来认同管理员的处理,认为你言行不文明程度还不至于需要被处理,看来我可能需要改变看法了。现在我对你提出警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4:14 (UTC)
- 有劳阁下列出“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事实根据?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22 (UTC)
- @红渡厨提报的是Jason22的拉票行为(准确地说,是红渡厨认为Jason22对拉票的不当没有认识,而需要处理),你在2024年8月1日 (四) 16:48 (UTC)的第一句是“
似乎没太大问题
”,那么你接下来应该论述为什么Jason22的拉票没太大问题,但是你接下来完全没有论述,反而开始针对红渡厨进行了评论:“如果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感觉于中文维基弊多利少。建议翻页。
”所以这当然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4:33 (UTC)- 如何判定原意为针对红渡厨的人身评论,而这不仅是言者的主观联想?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46 (UTC)
- 不回复“我妈是我妈”类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9:01 (UTC)
- 阁下显然违反了WP:善意推定,将自己主观认为是否应该的事情(“那么你接下来应该论述为什么Jason22的拉票没太大问题”),等同于人身评论的事实。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9:57 (UTC)
- 欢迎提报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9:59 (UTC)
- 阁下显然违反了WP:善意推定,将自己主观认为是否应该的事情(“那么你接下来应该论述为什么Jason22的拉票没太大问题”),等同于人身评论的事实。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9:57 (UTC)
- 不回复“我妈是我妈”类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9:01 (UTC)
- 如何判定原意为针对红渡厨的人身评论,而这不仅是言者的主观联想?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46 (UTC)
- @红渡厨提报的是Jason22的拉票行为(准确地说,是红渡厨认为Jason22对拉票的不当没有认识,而需要处理),你在2024年8月1日 (四) 16:48 (UTC)的第一句是“
- 有劳阁下列出“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事实根据?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22 (UTC)
- 原来把别人说的话称为“
- 个人认为阁下Special:diff/83645958评论中“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判定为无事实根据、抵触WP:文明及WP:善意推定的主观臆想;只允许自己单方面给别人扣“离题人身评论”的帽子,不允许别人辩护(否则就是“人身攻击”),似乎没有道理?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05 (UTC)
@Kenny023:Kenny023君可否就加删除线的行为作进一步阐释。--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2日 (四) 08:31 (UTC)
- 看得出来此人拒绝沟通。--———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0:47 (UTC)
- 沒有上線就拒絕溝通?--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0:53 (UTC)
- 阁下是指?--———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5 (UTC)
- 红渡厨应该是指Kenny023,Tisscherry以为他指Zhenqinli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7 (UTC)
- 噢我是指Kenny023,看似未上線就直接判定拒絕溝通似有不妥。若是誤會說清楚就好了。或也可以在假定善意下當作對方無心之舉,若是選擇先詢問溝通,最後才選擇舉報,會不會較為友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2:07 (UTC)
- Kenny023似乎一直在线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3:08 (UTC)
- 噢我是指Kenny023,看似未上線就直接判定拒絕溝通似有不妥。若是誤會說清楚就好了。或也可以在假定善意下當作對方無心之舉,若是選擇先詢問溝通,最後才選擇舉報,會不會較為友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2:07 (UTC)
- 红渡厨应该是指Kenny023,Tisscherry以为他指Zhenqinli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7 (UTC)
- 阁下是指?--———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5 (UTC)
- 沒有上線就拒絕溝通?--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0:53 (UTC)
怎麼會連刪除線都吵起來。。。。。~~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0:51 (UTC)
- 我不知道啊,莫名其妙把我的留言划删除线。--———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4 (UTC)
- 我是覺得這是雙方討論一下就可以解決的事,前提是雙方都有一定的信任感,我猜Kenny023應該本身就不太信任您,所以就懶得跟你溝通,當然這是我猜的實際情況我並不清楚,有誤會什麼我先說聲抱歉。--~~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1:57 (UTC)
- 噗,今天这事之前我都没跟这人打过交道,我都不知道是哪里招他惹他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2:28 (UTC)
- @红渡厨:我虽和@Kenny023不熟,但就我同其几次的相遇来往来说,他是一个非常友善的人,所作所为也绝无恶意。我猜他画去您的留言,从他的编辑摘要看,应该就单纯是因为那既不是您也不是Zhenqinli的留言,可能是觉得您用错了diff链接,或者也可能是觉得那是我作出的警告而不应该用于您的提报(如果是这种“维护”我的心态,我在此表示非常感谢,也非常感动;不过其实红渡厨用在这里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只是他用来“证明‘警告无效’”的论据,虽然我会认为红渡厨如果有所说明会更好)。就像昨晚他也因为Chinuan12623留言中错误提到了我的名字,怕其他人误会而用删除线画去了一样。我觉得“
Kenny023应该本身就不太信任您
”并非事实,“您招他惹他
”更是没有,纯粹就是大家误会而已。他已经跟您道歉了,我想这件事就过去了吧?还望你们之后好好相处。另外,不知道Kenny023君为什么要删除了用户页,还移除了自己的回退权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9 (UTC)- 我跟Kenny023本就没什么过节,我愿意相信其所作所为绝无恶意。
- 下面这段话是说给@自由雨日:阁下的:我觉得您有时候太过于善良了。正如同上方我提报Zhenqinli说的那样,他是恶意揣测他人动机;而您则是“善意揣测他人动机”。上次我提报Jason22的时候,阁下表示
认为他是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
(Special:Diff/83743538),我当时也表示认同,没多说什么,可事实呢?事实是User:Jason22在此之后两小时立刻再次表示我不認為邀請大家來討論一個條目的存廢是拉票
(Special:Diff/83745107),这是摆明了此人根本毫无善意可言,是摆明了往你脸上扇巴掌。对于这种人,阁下的善意根本毫无意义。--———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5:36 (UTC)- @红渡厨:感谢您对我的评价和建议,我今后会考虑并注意自己的对他人动机的判断模式是否合适的。不过我也想说一点,就是在提报方面,我觉得您或许可以稍许再宽容一点……就以Jason22为例来说,我当时认定其“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或许是过于“善意推定”而错判了,但是不是“一发现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就必须马上再次提报呢?我在Special:Diff/83743538说的也是,“等下一次若再发现不当拉票,再予以提报”。目前他只是表态说“拉票没问题”,但还未实际作出违反WP:拉票指引的行为,这是不是必须得马上提报+封禁呢?我知道您提报基本上是由于其对“拉票”指引的漠视,而不是出于他“挂”您的私人恩怨,但其实等他下一次再违反该指引时再提报,也不迟吧?毕竟这并非是严重的破坏行为(即完全可以在作出之后再处理),并且由于其早已被多位管理员或资深编者警告过不要拉票,所以您一旦再度发现其拉票并提报,也肯定立即会受到关注与支持。但目前他只是表达观点而未违反指引,这种“处于规则灰色地带”的事情,我觉得或许第一选择沟通(或者直接不理睬)要好过选择提报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5:54 (UTC)
- 感谢您愿意考虑我的建议。关于Jason22的事情,我认同您的意见,我同意在他做出违反拉票指引时再进行提报,日后不会对他在用户页的表态进行提报。--———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1 (UTC)
- 谢谢您的认同,那对Jason22的这次提报您是否考虑撤回呢?
思考...--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6 (UTC)
- 反正管理员不会管,留着呗,等存档,撤回不撤回没什么区别。--———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8 (UTC)
- 谢谢您的认同,那对Jason22的这次提报您是否考虑撤回呢?
- 感谢您愿意考虑我的建议。关于Jason22的事情,我认同您的意见,我同意在他做出违反拉票指引时再进行提报,日后不会对他在用户页的表态进行提报。--———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1 (UTC)
- @红渡厨:感谢您对我的评价和建议,我今后会考虑并注意自己的对他人动机的判断模式是否合适的。不过我也想说一点,就是在提报方面,我觉得您或许可以稍许再宽容一点……就以Jason22为例来说,我当时认定其“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或许是过于“善意推定”而错判了,但是不是“一发现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就必须马上再次提报呢?我在Special:Diff/83743538说的也是,“等下一次若再发现不当拉票,再予以提报”。目前他只是表态说“拉票没问题”,但还未实际作出违反WP:拉票指引的行为,这是不是必须得马上提报+封禁呢?我知道您提报基本上是由于其对“拉票”指引的漠视,而不是出于他“挂”您的私人恩怨,但其实等他下一次再违反该指引时再提报,也不迟吧?毕竟这并非是严重的破坏行为(即完全可以在作出之后再处理),并且由于其早已被多位管理员或资深编者警告过不要拉票,所以您一旦再度发现其拉票并提报,也肯定立即会受到关注与支持。但目前他只是表达观点而未违反指引,这种“处于规则灰色地带”的事情,我觉得或许第一选择沟通(或者直接不理睬)要好过选择提报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5:54 (UTC)
- 可能Kenny023君覺得現實生活以及在這裡所遇到的問題讓他的熱忱消磨殆盡,倦了也累的情況之下讓他選擇只當一個純粹的讀者與編者就好了...純粹個人的認為--薏仁將🍀 2024年8月25日 (日) 03:42 (UTC)
- @薏仁將君以及@自由雨日君,本來沒打算留言,我要澄清下紅渡廚君這裡所指的對象並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人,我前天已經親自在紅渡廚君討論頁表示歉意,紅渡廚君已經接受我的歉意,該事件已經結束。事發當日我情緒不好,以致觸發了這次不愉快的經歷。那個刪除線風波九成責任在我,本來通過溝通可以避免,我再重複一遍我並沒有任何惡意,不然我也不會在VIP留言,以致後來我連回退權都放棄了。以上簡單說明下。給您們添麻煩了。--Kenny023(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08:59 (UTC)
- 沒關係啦,純粹當個編者也好,那麼還是感謝您擔任回退員時所做出的貢獻,嗯,就當是個經驗也好,就再注意就行了,別給自己太多壓力。--薏仁將🍀 2024年8月25日 (日) 09:14 (UTC)
- 您说红渡厨的“这里”是指这则留言吗?应该不会有人误会那是在说您吧。虽然不知道您具体遇到了什么困难,但是大家都看得到您的贡献也从未怀疑过您的善意,在站内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也跟您的回退权限没有任何关系。若您之后再度申请,我们必将大力支持,当然还是看您自己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3:21 (UTC)
- @自由雨日君,我指的是前面薏仁將君誤以為是我。我就在這裡澄清,權限那個我不計較,我自願移除的,不後悔。假如我以後還繼續留在這裡,等過了一年半載後還可以再申請。--Kenny023(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15 (UTC)
- @红渡厨:我虽和@Kenny023不熟,但就我同其几次的相遇来往来说,他是一个非常友善的人,所作所为也绝无恶意。我猜他画去您的留言,从他的编辑摘要看,应该就单纯是因为那既不是您也不是Zhenqinli的留言,可能是觉得您用错了diff链接,或者也可能是觉得那是我作出的警告而不应该用于您的提报(如果是这种“维护”我的心态,我在此表示非常感谢,也非常感动;不过其实红渡厨用在这里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只是他用来“证明‘警告无效’”的论据,虽然我会认为红渡厨如果有所说明会更好)。就像昨晚他也因为Chinuan12623留言中错误提到了我的名字,怕其他人误会而用删除线画去了一样。我觉得“
- 噗,今天这事之前我都没跟这人打过交道,我都不知道是哪里招他惹他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2:28 (UTC)
- 我是覺得這是雙方討論一下就可以解決的事,前提是雙方都有一定的信任感,我猜Kenny023應該本身就不太信任您,所以就懶得跟你溝通,當然這是我猜的實際情況我並不清楚,有誤會什麼我先說聲抱歉。--~~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1:57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按时间顺序:一、Chinuan12623在这笔编辑中的文字直接使用Tisscherry的签名,显而易见地造成他人误以为是User:Tisscherry的留言的效果,冒用签名;二、我用{{deltalk}}将Tisscherry的签名移除,以防止其他读者误解是Tisscherry做出的留言;三、Chinuan12623莫名提及我,引用我从未说过的话;四、见下,持续复读,称“
你自由雨日插花变署名成你
”“自由雨日遮羞删改他人之贴文
”“做贼喊抓贼很有趣吗
”云云。此外,Chinuan12623的中文理解水平与表达能力已经显而易见地符合WP:CIR可封禁的标准。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59 (UTC)
- Tisscherry曾对管理员说:“
閣下若覺得他在提報頁面說的有理,請把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都封了吧
”,当然,这句话理论上其实是不太妥当的,因为Tisscherry无法代表所有“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因此,本人作为曾“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之一,在此替Tisscherry补充声明:如果管理员不封禁Chinuan12623,就请把Tisscherry和我封禁吧。Chinuan12623也在本提报页不断复读“提斯切里气魄点自禁吧
”(已经至少复读5次,1、2、3、4、5),是自认为已经得到管理员支持,要逼迫Tisscherry“自裁”了,那么我就在此呼告,如果要封禁Tisscherry,也请一并封禁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6:16 (UTC)- (~)補充:3日以来,Chinuan12623的讨论页已收到WilliamSkyWalk、Tisscherry、Kenny023与本人的共17条警告(不包括误发警告)。但其行为显然并未得到任何改善,而是变本加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6:21 (UTC)
- @自由雨日君,感謝您不介意我的代為發言,我又想找您乾杯了,也很願意和您同進退。我昨天想試著讓大家都有台階下,但顯然此人把別人的善意視為理所當然得寸進尺,所以我轉為希望得到Ericliu管理員的承諾,也謝謝Ericliu管理員允諾讓大家知道後面該怎麼辦。我有刻意忽略他的胡扯鬼話,為的是擔憂他若因此要發起個甚麼玩意,沒人和他對到底。他這麼知道鑽漏洞自以為正確,我想一個人的結局是自己定的,我們可以沈住氣。我信任並交給管理員們裁定。--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1:23 (UTC)
- (!)意見當事人@Chinuan12623:持續在本提報頁面反復張貼「
提斯切里气魄点自禁吧
」(見上方自由雨日君列出的版本差異),很明顯在宣洩自身的不滿,這已經嚴重超出不要人身攻擊裡的底線了,「自禁」很讓人聯想到另一個負面同音詞,這給@User:Tisscherry君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很難想象這是一個編輯數近兩萬筆,註冊時間達12年的用戶所為。Chinuan12623閣下您應該為你的所作所為向Tisscherry君鄭重道歉。--Kenny0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7:20 (UTC)- “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编辑数近两万笔,注册时间达12年的用户所为。
”看看其封禁日志,就“好想象”多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8:27 (UTC)- 大多人是只看粗略表象,但我追求的是真,#看似編輯戰多 實則不然 不要以為有人常和我編輯戰 就是我錯 往歷多少錯判封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8:47 (UTC)
- 你常犯擅修他人留言的慣性。同理,我也無權也不會去刪復改你的留言,這叫尊重。真要將你等常擅刪條目討論頁與舉報頁他人留言,我都若你等都喜舉訟亂發警告模板,那這頁面跟你等頁面就滿天花絮了,控制情緒不要同溫層,在維基條目就是求真求實而已為。--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4:59 (UTC)
- 移除违反讨论页指引的留言是该指引鼓励的,不是“
擅修他人留言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下次閣下添加誹謗性內容之時就是閣下遭到封禁之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5:12 (UTC) - @Chinuan12623請看WP:TPG,很多人提醒您此方針,請您務必詳讀,這是很嚴重的事。不要曲解自由雨日君,移除並隱藏無關改善討論頁留言的編輯是合乎方針的,而您刪改他人留言是違規。重申:自由雨日君的隱藏留言行為合乎方針指引,但您的行為實屬違規,請不要再犯。希望有管理員就這點對他提出警告,提醒他不可以再挪動或刪改他人留言。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6:50 (UTC)
- 他主要是删除自己的留言(没有改其他人留言),但完全删除留言之后他人的回复关系错位、颠倒,其实效果也跟“挪动他人留言”一样。他也一直在编辑摘要中声称我回退他删留言是违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6:54 (UTC)
- 每個人的貼言後都有-回復-欄,不是只能回復最後一則,同様或不同時序也可同回多人,或移除重覆或改移至適當之人。--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7:14 (UTC)
- (※)注意不要亂解讀指引,亂發警告
- 摘指引:
- 別人的意見 我們無須令討論頁內容的品質達至出版的標準和水平,所以您無須改正別人的別字、同音字或異體字和文法等,即使其表達可能有誤,因為此舉可能會引起該用戶的不悅。切記永遠不要透過編輯他人的留言以改變他們想帶出的意思。
- 編輯他人的留言總體上是不允許的,但亦有例外的情況:您已得到該用戶的准許。
- 在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裡,您可以直接删除其他人的留言)
- ---------
- 什麼是不正當或人攻言論可移除,見仁見智不是用戶說了算可逕刪或畫線,正確做法應保留原文來提請管理員處理,才不會違規遭封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7:08 (UTC)
- 闭嘴好吗,别扰乱了。断章取义,四处张贴,当别人像你一样没有阅读能力?--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7:19 (UTC)
@Chinuan12623,您好,使用者可以將一整串的討論移除,但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違反本指引而可能導致被剝奪有關的編輯權限。所以管理員已經合理能夠剝奪您討論頁的權限。建議您考慮道歉,社群還在假定善意您,今天容許您再犯這一個錯誤。您不道歉,繼續WP:POINT,不要認為屢踩社群底線沒問題。--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0:49 (UTC)- 由於方才引成個人討論頁相關,故劃去。不過個人認為,屢次違反討論頁方針指引的行為,還是要由管理員提出警告較為有效。另外,若被提報人真不覺得自己有問題,我想很快會有下一次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1 (UTC)
- 连用户页都不能“移除一个讨论中的个别留言”(会构成歪曲讨论),普通讨论更是,布告板更是啊。他已经4次移除留言导致其他人“回复空气”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3 (UTC)
- 他主要是删除自己的留言(没有改其他人留言),但完全删除留言之后他人的回复关系错位、颠倒,其实效果也跟“挪动他人留言”一样。他也一直在编辑摘要中声称我回退他删留言是违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6:54 (UTC)
- 移除违反讨论页指引的留言是该指引鼓励的,不是“
- 你常犯擅修他人留言的慣性。同理,我也無權也不會去刪復改你的留言,這叫尊重。真要將你等常擅刪條目討論頁與舉報頁他人留言,我都若你等都喜舉訟亂發警告模板,那這頁面跟你等頁面就滿天花絮了,控制情緒不要同溫層,在維基條目就是求真求實而已為。--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4:59 (UTC)
- 大多人是只看粗略表象,但我追求的是真,#看似編輯戰多 實則不然 不要以為有人常和我編輯戰 就是我錯 往歷多少錯判封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8:47 (UTC)
- “
- (:)回應自由雨日在被本人找出其自導自演還誣告本人,當我找出原因並回應其惡行後貼文如下(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已說是摘錄貼文,何來冒名。我原文指提斯切里,你自由雨日插花變署名成你,再來誣我毀謗-我从未说过的话,也不知道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是無格。投名狀去哪呢,提斯切里氣魄點自禁吧。),他還誤導一些人來誤解我,惱羞成怒竟刪我或遮改我貼文[3]有六次之多,連此頁我回應之話他也敢刪遮,此舉報頁可刪遮他人之留言嗎,就如他刪空王必勝討論頁不給人討論膽大妄為行為,我現不喜興訟,但希管理員制止此惡象,並懲自由雨日此誣告行為,特別是刪遮他人之留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6:42 (UTC)
- 已有其他管理員說「我建議你暫時不要編輯該條目正文,請在討論頁與其他人好好談。」請保持冷靜。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7:17 (UTC)
- 只要合於"事實"之修編,不粉飭犯行,王的條目誰修都可,不必在我。--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9:20 (UTC)
- 你所谓的“见链接 做贼喊抓贼很有趣吗”这一链接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证明你冒用Tisscherry签名然后被我{{deltalk}}掉的事实,以及不断展示你“
贼喊抓贼
”语句等人身攻击行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6:47 (UTC)- (※)注意有必要但不做鏈接,用(摘貼)條目討論頁此全段,利觀全貌,希望就此結案,但不要再給我說是冒簽名:
- 千村狐兔2024年8月22日—頁面保護將到期。為免生爭議/爭議再臨。現我提出如下版本修訂,不知諸位意見如何。@Chinuan12623、Kenny023、Tisscherry:
- 此查條目版本。似為雙方似能接受的。我查閱中央通訊社報道。都有報道此事,見引用網站。為折中計,倘不動條目其他內容。憑現有來源,於條目中,由「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士有過於親密的男女關係」改為[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理師發展不倫戀的婚外情關係」。可否?
- Chinuan12623— 認同。專業編輯-可靠來源,也是絕大多數報導內容。維基很多人引看,編修不在某人才行,但內容為實為真才重要。感謝完善編輯。
- Kenny023—意見 個人尊重千村君的折中方案。千村管理員您費心了,感謝您。@Tisscherry君對此認同嗎?請發表看法。謝謝您。
- 此頁後續會增錄他人對此之回覆,以求周延顯示。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5:32 (UTC)
- 大家都應該有基礎閱讀能力,請不用幫這個忙,冗余內容對於管理員的判斷沒有幫助,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0:51 (UTC)
- 已有其他管理員說「我建議你暫時不要編輯該條目正文,請在討論頁與其他人好好談。」請保持冷靜。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7:17 (UTC)
- Tisscherry曾对管理员说:“
- 处理:摘錄他人留言不屬於「冒用簽名」,當然我建議摘錄言論時直接去掉簽名、改為純文字或加引號註明,以免造成誤會。另外,Chinuan12623君或許有必要冷靜,避免指責他人「圍攻」,或叫別人自裁,這對討論並沒有幫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14:27 (UTC)
- @Ericliu1912:请看我没有移除Tisscherry签名前的文字效果,“2024年8月21日, 星期三 (3日前), 08:33 pm (UTC+8)”难道大部分读者不会以为这是Tisscherry的留言吗?!这还不构成冒用签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1 (UTC)
- 他有註明是「摘(錄)」,雖說不太明顯,但可見顯非惡意挪用。考慮文字效果確實有混淆之虞,我仍然建議他以後引用留言時避免連他人簽名一起抄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3 (UTC)
- 能力亦为必须,我不认为该用户的能力可以继续在中文维基百科活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5 (UTC)
- 他有註明是「摘(錄)」,雖說不太明顯,但可見顯非惡意挪用。考慮文字效果確實有混淆之虞,我仍然建議他以後引用留言時避免連他人簽名一起抄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3 (UTC)
- @Ericliu1912:请看我没有移除Tisscherry签名前的文字效果,“2024年8月21日, 星期三 (3日前), 08:33 pm (UTC+8)”难道大部分读者不会以为这是Tisscherry的留言吗?!这还不构成冒用签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1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P:CIR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40 (UTC)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43 (UTC)
- 根据WP:讨论页指引,将留言直接从前面移至后面(回复关系颠倒)是绝对不允许的,因此我作的回退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44 (UTC)
- 每個人的貼言後都有-回復-欄,不是只能回復最後一則,同様或不同時序也可同回多人,或移除重覆或改移至適當之人。
- 從你等敢清空條目討論不讓人討論,就足証你等有擅改他人留之陋性,還會給自已合理說詞。
- 對你欲認其不當內容,可請管理員評除,避免爭議,而不是違規來擅權移除,內容都不見了,何來討論。
- 我是求真不怕圍之人,若是他人面對你等一群早退卻,不是沒被封禁過就是編輯完人,有被封禁就真有錯,檢舉人管理員也會誤舉誤判。
- 我不會亂舉訟予人,有問題就請管理員處理,亂檢報亂發警告不代表就對,只是爭似認同有理自我感覺良好。
- 這幾天你等圍攻,不就在不讓-王必勝-條目修為絕多報導的-外遇婚外情-用詞,維基一票有此用詞之條目人,但你等是認為王較高貴而堅持只能用-親密男女關係,跌破普世認知,不要讓人間接懷疑你等和該條目之關係。
- 條目修編只要真實,不必在我,任何人均可,但看來是你等都採無由的--鍵回退,是可粉飭其犯行,希望爾後外遇婚外者,不要拿只是-親密男女關係來做-辯詞才好,或說只是-做了天下男人或女人都會做的事。道德很重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3:31 (UTC)
- WP:讨论页指引#自己的意見,你识不识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34 (UTC)
- 警告!你慣性修改他人留言。我移除是原貼未說明 後已補述再貼,你真不懂尊重。但我不會舉報 你要自重。編者甚管理員都會有修改自留言,但不失原意,也不鼓勵,但這是編者權利,如要對他原貼文找出,可鏈接出歷史編輯,但不宜,因那已是舊編不是他現文,現文才是編者終論,你要學會尊重,切不可違規來刪除 編修 移位他人之留言。編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都可從歷史編輯找紀錄,所以你不要再違規慣性擅修他人留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6:24 (UTC)
- WP:讨论页指引#自己的意見,你识不识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34 (UTC)
- 根据WP:讨论页指引,将留言直接从前面移至后面(回复关系颠倒)是绝对不允许的,因此我作的回退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44 (UTC)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43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這個只是論述,麻煩給另外一個理由出來。--Benho7599 | Talk 2024年8月21日 (三) 15:50 (UTC)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6:45 (UTC)
- (※)注意有必要但不做鏈接,用(摘貼)條目討論頁此全段,利觀全貌,希望就此結案,但不要再給我說是冒簽名:
- 千村狐兔2024年8月22日—頁面保護將到期。為免生爭議/爭議再臨。現我提出如下版本修訂,不知諸位意見如何。@Chinuan12623、Kenny023、Tisscherry:
- 此查條目版本。似為雙方似能接受的。我查閱中央通訊社報道。都有報道此事,見引用網站。為折中計,倘不動條目其他內容。憑現有來源,於條目中,由「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士有過於親密的男女關係」改為[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理師發展不倫戀的婚外情關係」。可否?
- Chinuan12623— 認同。專業編輯-可靠來源,也是絕大多數報導內容。維基很多人引看,編修不在某人才行,但內容為實為真才重要。感謝完善編輯。
- Kenny023—意見 個人尊重千村君的折中方案。千村管理員您費心了,感謝您。@Tisscherry君對此認同嗎?請發表看法。謝謝您。
- 此頁後續會增錄他人對此之回覆,以求周延顯示。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5:32 (UTC)
- 此處是有關「其他不良行為」的「管理員佈告版」,您在此增錄的回覆,不太容易讓人看出大家回覆的主題,建議不要在此進行,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1:58 (UTC)
Jason22
- Jason2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第五次提报。Special:Diff/83745608/83876989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46 (UTC)
- 处理:
提請人撤回。見此。在我看來是表達觀點,雖是不應鼓勵也不應縱容情事惡化。如確實有拉票行為會處理-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3日 (五) 04:40 (UTC)
- 观点不同,众口难调。请翻页。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你暗恋我?这么喜欢管我干什么?--———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0:59 (UTC)
- 阁下不觉得这种反复提报一定程度上是无事生非,浪费社群资源?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1:55 (UTC)
- 虽说你作为管理员撤不撤回我无所谓了,但我好像没说过撤回?你给的链接也不是我啊?--———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55 (UTC)
- 不好意思。謝謝指出。已修正。-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3日 (五) 05:07 (UTC)
- (!)意見:如同前一次提報者相似的訴求主張見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8月#Jason22,於用戶頁面與用戶討論頁相對於一般討論區議題使用條件與限制上是相對於寬鬆的,但仍是有基本限制,詳見我的用户页不可以放什么内容?而提報者對於所提報的事項連結Special:Diff/83745608/83876989,一張截圖內容描述「 是非對錯就留給後人評論吧
2024年5月5日 (日) 04:43 (UTC) 某人說明顯然存在真人傀儡,但實際上只是一堆編者在討論如何優化條目。一個只會砍文的人跟一群討論如何優化條目的人,誰才有建設性,誰才是尊重編者。」個人是覺得可以視為「用戶的情緒抒發」,而關於情緒抒發在WP:UPNOT內並未有明文規定限制,我覺得提報用戶如果覺得不妥適,倒可以私下與另一造當事方協調請他撤下,但您們倆人的爭議我個人也覺的是否該好好展開協商,短時間之內提報同一人主張相同訴求,這點也要請提報者檢視是否適當,而非為了提報而提報反倒有礙協作計劃的溝通與協商並可能製造出其肅殺僵持的氣氛,倘若兩位當事者真的對於彼此間協作溝通如此這般反感,那麼可能也僅有走上互動禁制這一途徑了,知會雙方當事者@红渡厨君、@Jason22君以及曾處理此案的管理員@ATB君移步至此說明了,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23:16 (UTC)
- 上次這件事好像有經過@自由雨日:溝通,由於個人不太清楚前幾次的細節,所以會希望自由雨日能先前來說明一下。似乎當事人當時有承諾會撤下該圖,但不知為何現在又重新放上了。--(☎)dt 2024年8月22日 (四) 01:48 (UTC)
- 可是反覆這樣子似乎也不是個好的辦法?搞到彼此陷入僵局...--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1:54 (UTC)
- 我同其的沟通均在我的讨论页(布告板页面点此)。--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08 (UTC)
- 但涉事方卻又把截圖掛上,他似乎有允諾會撤銷那個截圖...--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3 (UTC)
- 那他的行为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以及看他的表态,其实也没有明显“允诺”,就像我之前也觉得他应该明白“拉票”是不妥的了,才关闭的那次提报,但他似乎“转而”又不觉得了,这其实是他也并没有明显“承认”拉票不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8 (UTC)
- 但涉事方卻又把截圖掛上,他似乎有允諾會撤銷那個截圖...--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3 (UTC)
- 上次這件事好像有經過@自由雨日:溝通,由於個人不太清楚前幾次的細節,所以會希望自由雨日能先前來說明一下。似乎當事人當時有承諾會撤下該圖,但不知為何現在又重新放上了。--(☎)dt 2024年8月22日 (四) 01:48 (UTC)
- 你根本就没搞清楚我在提报什么,我提报他也根本不是出于什么私人恩怨。Jason22一次又一次地表态“我不认为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个条目的存废是拉票”,这是摆明了拒绝遵守《维基百科:拉票》,摆明了会继续进行扰乱性的行为(
拉票留言通常被认为是不适当的。由于拉票损害正常共识决策、共识建立的过程,所以一般被认为是扰乱性行为。
《Wikipedia:拉票》)此种行为显然不是什么“用户的情绪抒发”。《维基百科:封禁方针》:封锁应具有阻吓作用,以防止维基百科受破坏及扰乱,阻止当前持续的破坏行为,并避免往后再出现同类情况。
为阻止其再行扰乱行为,不应该封禁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1:25 (UTC)- 問題在於您類似的主張訴求不也是在前一個提報當中提及過?那麼當時處理的管理員ATB君不是也說過,使用者頁面的規定限制較為寬鬆,ATB君他個人也認為你提報的那一則並無您所陳述的那種問題,所以既然如此,我是不太理解怎麼在短時間之內您又針對同一位用戶做出相同的提案主張訴求?是因為單純他那則截圖說明有毀謗侮辱您的情事?還是只是單純的只是您受不了而已呢?不然為什麼非得要請求管理員做出對應的措施反應呢?到底是有有甚麼話真的兩位當事人無法直接了當的說明而非弄得如此僵局不可?--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1:52 (UTC)
- 圖檔我暫時先給他撤下,並要求他遵守承諾,若再有疑義請他再找當時的調解用戶做說明,以上。--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2:01 (UTC)
- “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是什么话?“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难道就可以一次次地表态不遵守《Wikipedia:拉票》,难道就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表态扰乱维基?我把话都讲的这么明白了,你还去撤下图片?这是撤下图片就能解决的事情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2:27 (UTC)
- 這頂多就是已經瀕臨構成我的用户页不可以放什么内容?中的第12點: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撤銷是藉由提醒當事者不要忘記自己的允諾,倘若再放置閣下可以依照我的用户页不可以放什么内容?章節處理方式向管理員提出刪除申請(以快速刪除自訂理由的方式),解決方式有很多,但我不知道閣下是為什麼選擇以提報方式作為您的優先考慮?不過這是您自身的權益選擇,您可以選擇不用回覆也沒關係,只是我個人覺得,可以私下協商解決的,就請私下協商解決,上布告欄,可能得面臨管理員不會主動介入而存檔但爭議仍舊存在的問題,您處於情緒之上,還是冷靜下來再談吧。--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3:06 (UTC)
- “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是什么话?“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难道就可以一次次地表态不遵守《Wikipedia:拉票》,难道就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表态扰乱维基?我把话都讲的这么明白了,你还去撤下图片?这是撤下图片就能解决的事情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2:27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王必勝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見討論頁,申請禁制此用戶編輯此條目,明顯為WP:POINT行為。
- 发现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0 (UTC)
- 请注意该用户的回退限制尚未解除,而在此讨论页中该用户已经违反了禁制。处理该案的管理员可以考虑施以更严重的禁制。--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7 (UTC)
- 处理: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23 (UTC)
- (~)補充:該用戶僅移除特定警告制式訊息,如:Special:Diff/83873929以及Special:Diff/83875327編輯描述,似乎構成WP:TPG限制條件,顯然有意圖忽略警告內容並且意圖刪除以試圖躲避查核與混淆的意圖,尚請進一步覆核,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8 (UTC)
- (!)意見,明顯違反WP:BLP,且不斷的為了加入內容在條目討論頁對條目主角進行人身攻擊。另發現有多次恐嚇合理移除內容之其他用戶。--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0:13 (UTC)
- 懇請@Ericliu1912閣下協助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41 (UTC)
- (~)補充:已有提醒過WP:BLP內容提及,勿加入無來源且內容負面之內容,然該用戶仍持續在討論頁多次加入相似內容,明顯WP:POINT,經提醒後另騷擾警告該用戶的兩位用戶。在王必勝其討論頁之行為亦有遊走在WP:1RR之嫌疑(藉由重新多次加入以規避刪除再回退之定義)。--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0:50 (UTC)
- 該使用者知道不能違反回退不過一,於是他改用「編輯方式」合理「不是回退」,明顯WP:GAME,行為其心可議,下方回應更印證其言行心態。只請求永久禁制編輯此條目,謹此。--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1:08 (UTC)
- 懇請@Ericliu1912閣下協助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41 (UTC)
- (※)注意上面串門蹭熱的,自重些:1.我是答應一年內回退不過一,現條目正文回退一次都沒有 2.另我應承編輯有異應至條目討論頁或客棧討論,現不正如此,但為何舉報等人不思規定而行,竟有 二人數次將條目討論頁之三人留言違規的膽大清空3.我不浪費此頁來舉報違規之人,渠等倒至我個人頁面恐嚇要禁編,我個人頁面是可移除此不當留言,因他會影響我情緒 4.另何謂無來源且內容負面,一堆報導條目主角都自承外遇還道歉,你等視而不見,哪來對他人身攻擊 5.這是討論頁眾議,有結果再做條目修編,主角都自承外遇道歉了,你等緊張什 6.已將數次亂刪條目討論頁他人留言之人提請管理員查處。靜候。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34 (UTC)
- (~)補充,WP:3RR規範空間並不限於條目,想當然1RR更是。警告並非不當留言,此為管理員參考的重要依據,如果警告不當管理員會處理。來源不是你說了算,有發現可靠來源就請加上腳註在內文中,而不是擾亂討論頁(且討論頁除加上王必勝內容之外另加上包括管理員解任案以及使用者移除留言等無關內容),我認為一個編輯次數接近2萬的人不應該不知道。--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1:11 (UTC)
- (~)補充@Manchiu|Ericliu1912@Manchiu 1.我一直是希望維基的內容是事實且有來源的,我被剛罷免的M永封,幸Ericliu1912解封,就是我寫了真,但有人反,來了車輪戰封我 2.這些天報導南檢起訴加重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圖利罪,我感慨良深。今天反覆刪條目討論頁的三人理據是違生傳主角人身攻擊,但一堆報導條目主角都自承外遇還道歉,條目本文都有來源,怪討論頁未付,刪的人怎不自檢討,大可在討論頁討論,還故意三人車輪要粉飾掩蓋事實 3.要給誰警告我尊重,但我不喜惡意挟三人來合理其行為,我知即可,我刪也是我權,亂訊擾我不必,故也請@Ericliu1912@Manchiu禁制 Kenny023、WilliamSkyWalk、自由雨日等輪流在我頁面做不當警告之留言,並恢復我在王必勝討論頁之討論,再據此作出條目之修編。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2:31 (UTC)
- 本人另行警告@Chinuan12623於條目之最新編輯不妥,請勿再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26 (UTC)
- @Ericliu1912閣下誤解了最新編輯那正文不是我修的,是Tisscherry修的,那是我欲將它摘貼到討論頁討論的格式誤製,非正文之編修及破壞。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5:09 (UTC)
- (~)補充:感謝EricLiu管理員知所來去,未被上多人誤導,說我亂搞回退搞編輯戰,此若他權限者未深究而初略表象,則我又被誣禁。此案管理員恢復我留言討論,也合理的續論完成編修是幸,祈維友多用討論解決編爭,莫擅除他人發言,或聚眾圍之假塑合理,乃維基之幸。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7:46 (UTC)
- 但仍需提醒被提案用戶,需謹慎的斟酌相關的編輯行為,以避免再度被提報,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0日 (二) 07:17 (UTC)
- (-)反对,被提報者違反回退不過一,巧妙遊戲維基規則行為未獲處理,目前在該討論區的言論已經涉及WP:NPOV及WP:POINT,故重新再提報。請其他管理員重新檢視,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2:06 (UTC)
- 另外個人意見,此使用者在此條目一再試探社群底線,且故意提及解任管理員,既然處理的管理員認為他在討論頁高談闊論合理,建議停止其編輯全局條目頁面權限,所有的編輯都要在討論頁提出編輯請求,由其他志願者代理,以降低社群時間成本,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2:21 (UTC)
- 我倒認為是否故意提及已被解除權限的管理員這一點,應該只能說是當事者的描述的事實主張,不致於到有蓄意傾向,停止編輯全局頁面(您的意思是包含條目討論區嗎?)這可能要詢問@Ericliu1912君,您的看法/意思為何?--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6 (UTC)
- 還要觀察。我也在該條目討論頁提出自己的看法,望當事人明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8 (UTC)
- 他當然可以提及被除權管理員,但為何提?在這種時候?個人意見此為刻意為之,尤其對照此人的各種針對性編輯行為、在討論頁的各種言論及斷章取義。如此正義凌然之人,有話不用躲在維基百科自以為正義。他在試探社群底線,實在無法善意解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6 (UTC)
- 這裡請@Tisscherry君,請您保持冷靜後再思考審酌相關後續是否有必要對同一用戶再做提報以及需要考量善意推定,在做出決定,衝動行事未必是件好事,望您再思考思考。--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2:50 (UTC)
- (!)意見被提報人違反回退不過一的行為,沒有管理員要處理嗎?
- 我的意思是,既然@Ericliu1912閣下認為被提報人在討論頁發表論述很可以,但他的頁面編輯明顯很有事,那麼我的建議是,此用戶已經明顯違反回退不過ㄧ,也有遊戲維基規則的情形,停止他編輯全局頁面,被提報人若有任何想編輯的頁面,改在討論頁提出編輯請求,他想在討論頁怎麼論述都無所謂,只要由其他志願者審核是否代為放入條目內,這樣也不用浪費社群時間,檢查他是否有WP:POINT的行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1 (UTC)
- 可能要先確定那些IP編輯是什麼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7 (UTC)
- 被提報用戶貌似在涉事條目討論區仍是傾向自己的編輯行為是沒有太大問題(仍是認為是陳述事實)但在這等情況下,似乎也不太妥當,只會造成更僵持的局面。--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8:30 (UTC)
- @Ericliu1912閣下意思是,是否需要要提請傀儡調查?--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0:25 (UTC)
- @Chinuan12623閣下,若您願意立即停止繼續到處發表WP:闖紅燈言論,在下將撤回請求管理員處置您此次違反回退不過一的行為。但若頁面保護解除後您用「編輯方式復原」閣下您的編輯,本人認為此舉已經是在遊戲維基規則規避您的回退不過一承諾,請閣下不要讓這樣的事件再發生,記住您的承諾,不要如同這些沒有守住承諾的人。更甚於,您可以去將相關頁面中立化,而不是到處發表論述為甚麼不行,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1:29 (UTC)
- @Chinuan12623閣下若不把自己的承諾當回事,那將維持原案。--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25 (UTC)
- 此不當提案,管理員已處,提斯切里清空條目討論屬不當,本人並無疏失。舉報人如上訴,請自請封處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33 (UTC)
- 您和IP互相撤銷的行為就是違反了,若對方有意挑釁閣下也不應該回退,請不要持續WP:POINT行為。閣下目前為止的所有動作,在我看來和這些不守承諾的人無異。--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29 (UTC)
- @Ericliu1912閣下,被提報用戶不願意守住往後回退不過一的承諾,懇請您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36 (UTC)
- 若他不能遵守,恐怕只能禁制編輯該條目,甚至主空間頁面。不過你們也不需要一直給他發警告,都是同一件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9 (UTC)
- 我本遵守。提報者說我回退過一,不用緊張,管理員可檢視了。我因有自承,故正文編輯均有編摘及理據與知曉管理員處理來控管。而管理員認為他先前綜合修編已可,希我認同不要再編輯,在條目解編後一日內不可回退過一之承諾,故你等不要誤解。倒是渠等毫無理由搞車輪式逕行回退,行為可議,請自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25 (UTC)
- @Chinuan12623:我建議你暫時不要編輯該條目正文,請在討論頁與其他人好好談。若有他人所述全保護到期即回退問題,那自然亦難以繼續容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0 (UTC)
- 我的承諾:一年內條目編輯回復不過一,會用編輯摘要、討論頁、客棧論述為之。
- 維友是條目24小時內回退不過三,但我承諾一年內條目24小時內回復不過一,但並非-單一條目)一年內只能退一次。
- 管理員在編修意見較屬專業但非無誤不能改,因你也是用戶編者。閣下如認為維基條目是無-外遇婚外情- 形用詞(但我查了是有一堆條文述用),而堅持王必勝只能用- 親密男女關係-用詞,那就請你正式在條目討論頁之我疑問下,正式回覆:王必勝只能用-親密男女關係用詞)留下紀錄讓後人檢視當否。
- 包含我任何人都可討論條目,解編後亦同,但我如在條目24小時內回退過一,你可禁編無妨。--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33 (UTC)
- 只要合於"事實"之修編,不粉飭犯行,王的條目誰修都可,不必在我。--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9:22 (UTC)
- @Chinuan12623:我建議你暫時不要編輯該條目正文,請在討論頁與其他人好好談。若有他人所述全保護到期即回退問題,那自然亦難以繼續容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0 (UTC)
- @Ericliu1912閣下,諸位志願者屢發警告是他根本無視警告,每個警告過後不久就換個方式遊戲維基規則繞過回退不過一的禁制。匿名使用者IP與此人的編輯戰,@自由雨日閣下直接提請全保護我想是懶得提醒。對於不想遵守承諾行文怪異自行合理自己編輯行為的人,這次若沒有管理員要處理那好,就問全保護到期後,他若違反承諾編輯該頁面,能否提請至VIP?另外您有發現每次他的言行都是在您出面後才稍微收束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47 (UTC)
- 依據慣例,他清理使用者討論頁警告,代表「已知情」。故此後再犯,則將另有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2 (UTC)
- 這是正確的慣例:以前有幾位管理員處理說明:個人頁面內容由個人權責留整,管理員之警告我不會刪,那是尊重,要是其他用戶無理亂警告的,閱後已知也有編史,可自行刪除,而對屢次騷擾性之留言者,可報請管理員對該員禁制編輯其頁面。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7:58 (UTC)
- @Ericliu1912閣下,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22 (UTC)
- 僅提醒信用問題,當"回退不過一"被提起時,代表有至少2個操作人即將失去部分信用。
- A和B達成契約。雙方都毀約,雙方都失信時不會達成數學上的-1×-1=1
- 對我而言B失信不是很意外的事情,從封禁歷史本來就是這樣記載的,過去到現在都是相同的失信,但為了讓B有更多機會,A的失信,如果不能從其他層面補回損失,可能會產生其他議題,累積過多時,像是近期的投票可能會產生(如果用猜的,大概不會在近一年產生)--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26 (UTC)
- (※)注意不要錯解讀指引
- 摘指引:
- 別人的意見 我們無須令討論頁內容的品質達至出版的標準和水平,所以您無須改正別人的別字、同音字或異體字和文法等,即使其表達可能有誤,因為此舉可能會引起該用戶的不悅。切記永遠不要透過編輯他人的留言以改變他們想帶出的意思。
- 編輯他人的留言總體上是不允許的,但亦有例外的情況:您已得到該用戶的准許。
- 在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裡,您可以直接删除其他人的留言)
- ---------
- 什麼是不正當或人攻言論可移除,見仁見智不是用戶說了算可逕刪或畫線,正確做法應保留原文來提請管理員處理,才不會違規遭封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7:18 (UTC)
- 依據慣例,他清理使用者討論頁警告,代表「已知情」。故此後再犯,則將另有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2 (UTC)
- 我本遵守。提報者說我回退過一,不用緊張,管理員可檢視了。我因有自承,故正文編輯均有編摘及理據與知曉管理員處理來控管。而管理員認為他先前綜合修編已可,希我認同不要再編輯,在條目解編後一日內不可回退過一之承諾,故你等不要誤解。倒是渠等毫無理由搞車輪式逕行回退,行為可議,請自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25 (UTC)
- 若他不能遵守,恐怕只能禁制編輯該條目,甚至主空間頁面。不過你們也不需要一直給他發警告,都是同一件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9 (UTC)
- @Ericliu1912閣下,被提報用戶不願意守住往後回退不過一的承諾,懇請您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36 (UTC)
- @Chinuan12623閣下若不把自己的承諾當回事,那將維持原案。--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25 (UTC)
- 可能要先確定那些IP編輯是什麼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7 (UTC)
- 我倒認為是否故意提及已被解除權限的管理員這一點,應該只能說是當事者的描述的事實主張,不致於到有蓄意傾向,停止編輯全局頁面(您的意思是包含條目討論區嗎?)這可能要詢問@Ericliu1912君,您的看法/意思為何?--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6 (UTC)
- (~)補充:感謝EricLiu管理員知所來去,未被上多人誤導,說我亂搞回退搞編輯戰,此若他權限者未深究而初略表象,則我又被誣禁。此案管理員恢復我留言討論,也合理的續論完成編修是幸,祈維友多用討論解決編爭,莫擅除他人發言,或聚眾圍之假塑合理,乃維基之幸。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7:46 (UTC)
- @Ericliu1912閣下誤解了最新編輯那正文不是我修的,是Tisscherry修的,那是我欲將它摘貼到討論頁討論的格式誤製,非正文之編修及破壞。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5:09 (UTC)
當事人相關編輯禁制限於條目,不包含條目討論頁。另討論頁使用者內容尺度本應放寬,就此種發言可以批評,但不建議直接清空,否則即無從討論起,本人亦不認為條目與討論頁相同;但同時亦建議當事人在實際討論時,提供可靠來源(可引用註腳或轉述內文等)以為理據,切勿濫作指涉,尤不當據此加入相關內容於條目中。——
- 管理員有問我是否查報最後匿名回退者之IP 。我回:對於提斯切里渠等數度違規清空條目討論頁,我都懶正式舉報和發警告信,怎會做提查lip事,就只是提醒,(興訟)是血氣方剛之事,我不會再做,頂多留言提醒閣下處理,但顯然你尚未禁制渠等一再到我頁面給我濫發警告,我都刪的手酸。--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4 (UTC)
- 管理員已處提斯切里等人數次違規清空條目討論,本屬不當,已回復本人該條目討論頁。摘-提斯切里2024年8月21日-閣下若覺得他在提報頁面說的有理,請把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都封了吧,包括在下我。)舉報人已自承願受禁封,氣魄點請自請封處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04 (UTC)
- @Chinuan12623:閣下,請您做相關留言時謹慎些好不special:diff/83905168 ,明明是@User:Tisscherry君8月19日在條目討論頁中所做的留言special:diff/83877789,您怎麼指鹿為馬寫成了自由雨日君?連日期都寫錯了。相關錯誤個人已經劃掉,請您不要出現此類令人匪夷所思的錯誤了,拜託,謝謝。--Kenny0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57 (UTC)
- “
摘-自由雨日2024年8月21日-
……”但整段均是我从未说过的话,也不知道和我有什么关系。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下次閣下添加誹謗性內容之時就是閣下遭到封禁之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26 (UTC)- (~)補充:上文的用户名已由Kenny023用删除线画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45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3904186此鏈接之說明未及述,見後增文--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你直接冒用@Tisscherry的签名,我帮Tisscherry把他的签名删除了,怎么了?
這是閣下您的最後一次警告。如果閣下再度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將會被施以封禁。請針對內容發表評論,而不是針對其他的編輯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20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3904186此鏈接之說明未及述,見後增文--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補充:上文的用户名已由Kenny023用删除线画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45 (UTC)
- 管理員已處提斯切里等人數次違規清空條目討論,本屬不當,已回復本人該條目討論頁。摘-提斯切里2024年8月21日-閣下若覺得他在提報頁面說的有理,請把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都封了吧,包括在下我。)舉報人已自承願受禁封,氣魄點請自請封處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04 (UTC)
- 管理員有問我是否查報最後匿名回退者之IP 。我回:對於提斯切里渠等數度違規清空條目討論頁,我都懶正式舉報和發警告信,怎會做提查lip事,就只是提醒,(興訟)是血氣方剛之事,我不會再做,頂多留言提醒閣下處理,但顯然你尚未禁制渠等一再到我頁面給我濫發警告,我都刪的手酸。--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4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已說是摘錄貼文,何來冒名。投名狀去哪呢,提斯切里氣魄點自禁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下次閣下添加誹謗性內容之時就是閣下遭到封禁之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33 (UTC)此乃對閣下擾亂性編輯之最後警告。
切勿再於討論頁作不當討論,違者可遭封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34 (UTC)- 大家冷靜一下好嗎,愛與和平--Benho7599 | Talk 2024年8月21日 (三) 15:35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已說是摘錄貼文,何來冒名。是無格。投名狀去哪呢,提斯切里氣魄點自禁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回應自由雨日是無格。投名狀去哪呢,提斯切里氣魄點自禁吧。),他還遮改我貼文[4]有六次之多,連此頁我回應之話他也敢刪遮,此舉報頁可刪遮他人之留言嗎,就如他刪空王必勝討論頁不給人討論膽大妄為行為,我現不喜興訟,但希管理員制止此惡象,並懲自由雨日此行為,特別是刪遮他人之留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6:47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已說是摘錄貼文,何來冒名。投名狀去哪呢,提斯切里氣魄點自禁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注意有必要但不做鏈接,用(摘貼)條目討論頁此全段,利觀全貌,希望就此結案,但不要再給我說是冒簽名:
- 千村狐兔2024年8月22日—頁面保護將到期。為免生爭議/爭議再臨。現我提出如下版本修訂,不知諸位意見如何。@Chinuan12623、Kenny023、Tisscherry:
- 此查條目版本。似為雙方似能接受的。我查閱中央通訊社報道。都有報道此事,見引用網站。為折中計,倘不動條目其他內容。憑現有來源,於條目中,由「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士有過於親密的男女關係」改為[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理師發展不倫戀的婚外情關係」。可否?
- Chinuan12623— 認同。專業編輯-可靠來源,也是絕大多數報導內容。維基很多人引看,編修不在某人才行,但內容為實為真才重要。感謝完善編輯。
- Kenny023—意見 個人尊重千村君的折中方案。千村管理員您費心了,感謝您。@Tisscherry君對此認同嗎?請發表看法。謝謝您。
- 此頁後續會增錄他人對此之回覆,以求周延顯示。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5: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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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8年5月(即其首次編輯WP命名空間)起便持續在短時間批量投支持票,相當於灌了6年的水票。經查,此君已經在DYKC編輯了1910次,超過其總編輯數的10分之1,且9成以上都是清一色的支持票,此君亦同樣如此在GAC編輯了94次,在FAC編輯了30次。此種不閱讀條目卻批量支持的行為實屬嚴重擾亂,至少應予命名空間禁制。
- 发现人:Y. Sean 2024年8月19日 (一) 05:24 (UTC)
- 处理:
- @JimGrassroot:請解釋。當然,批量投票不等於沒讀條目,所以要問問本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05 (UTC)
- @UjuiUjuManda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9日 (一) 15:01 (UTC)
- 我想听听@JimGrassroot的回应。因为我过去大概也说过这种问题但我不记得他有过正面回应。如果没有回应,我觉得至少应该对他施以编辑禁制,一定时期内不可编辑WP:DYKC等页面。如果有回应,那就要看回应得是否诚恳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0日 (二) 04:13 (UTC)
- @Ericliu1912@UjuiUjuMandan:顯然事主打算漠視此事。我建議直接強制讓此君漠視條目評選好了。--Y. Sean 2024年8月23日 (五) 19:53 (UTC)
- 你可以考慮在他討論頁再留言警告一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8:26 (UTC)
- 有意義嗎?被放到佈告版會被通知一次,上面ping了兩次都不回答,似乎沒必要AGF。--Y. Sean 2024年8月24日 (六) 08:29 (UTC)
- 完全同意Y. Sean的意见,有些人看都不看直接投支持票的毛病是该治治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1 (UTC)
- 呵呵--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4日 (六) 16:20 (UTC)
- 有意義嗎?被放到佈告版會被通知一次,上面ping了兩次都不回答,似乎沒必要AGF。--Y. Sean 2024年8月24日 (六) 08:29 (UTC)
- 你可以考慮在他討論頁再留言警告一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8:26 (UTC)
- @Ericliu1912@UjuiUjuMandan:顯然事主打算漠視此事。我建議直接強制讓此君漠視條目評選好了。--Y. Sean 2024年8月23日 (五) 19:53 (UTC)
- 我想听听@JimGrassroot的回应。因为我过去大概也说过这种问题但我不记得他有过正面回应。如果没有回应,我觉得至少应该对他施以编辑禁制,一定时期内不可编辑WP:DYKC等页面。如果有回应,那就要看回应得是否诚恳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0日 (二) 04:13 (UTC)
Rasti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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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任何傀儡指控都應慎重。-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4:47 (UTC)
- 原始內容?-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23:06 (UTC)
- 請@Manchiu君自行參閱Special:Diff/83850063編輯內容描述,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18日 (日) 00:08 (UTC)
- 我知道啊。--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8日 (日) 00:10 (UTC)
- 請@Manchiu君自行參閱Special:Diff/83850063編輯內容描述,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18日 (日) 00: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