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共识: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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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板: 绝大多数方针与指引页面,以及许多维基百科专题,都为对其感兴趣的编辑提供了通告板。如果一项争议处于某个专题的领域内,或有关于某项方针或指引的具体执行;在通告板上发出请求,将有助于征求熟悉该领域事务编者的意见。 |
;通告板: 绝大多数方针与指引页面,以及许多维基百科专题,都为对其感兴趣的编辑提供了通告板。如果一项争议处于某个专题的领域内,或有关于某项方针或指引的具体执行;在通告板上发出请求,将有助于征求熟悉该领域事务编者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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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客栈=== |
===互助客栈及徵求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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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應2024年2月社群共識,使用徵求意見系統的討論亦適用以下規定。方針將於稍後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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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shortcut|WP:共識不是點票}} |
{{policy shortcut|WP:共識不是點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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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影响深远的争执(绝大多数是有关方针或指引的变更),在[[WP:VP|互助客栈]]上留言将带来大量感兴趣的编者。这样可以在整个项目形成广泛的共识。 |
对于影响深远的争执(绝大多数是有关方针或指引的变更),在[[WP:VP|互助客栈]]上留言或使用[[WP:RFC|徵求意見]]機制将带来大量感兴趣的编者。这样可以在整个项目形成广泛的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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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这样的广泛讨论将引发某种形式上的[[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民意测验]],但民意测验只应被视为理順讨论,而不应被视作[[WP:VOTE|投票]]。共识最终将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量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回复“是/否/支持/反对”这样的评论,除了表达道义支持外没有任何意义;回复“支持/反对用户X的意见”则更好一些;在你的看法下提出新颖的见解才是最好的做法。我们的目标是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来作出决定,而不是根据公开支持的比重来作出决定。 |
许多这样的广泛讨论将引发某种形式上的[[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民意测验]],但民意测验只应被视为理順讨论,而不应被视作[[WP:VOTE|投票]]。共识最终将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量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回复“是/否/支持/反对”这样的评论,除了表达道义支持外没有任何意义;回复“支持/反对用户X的意见”则更好一些;在你的看法下提出新颖的见解才是最好的做法。我们的目标是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来作出决定,而不是根据公开支持的比重来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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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shortcut|WP:最後留言七天公示|WP:7DAYS|WP:1MONTH}} |
{{policy shortcut|WP:最後留言七天公示|WP:7DAYS|WP:1MON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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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示基本規定 ===== |
===== 一般公示基本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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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時間得悉提案並發表意見,除非發表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者同意在計算公示期的開始時間時可排除其影響,[[WP:VP|互助客栈]]中的提案僅在7日內無新留言<ref name="def">不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並非正當合理的意見]],以及[[WP:討論頁指引#如何使用條目的討論頁|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皆不視作此條文所指的「新留言」與「相關意見」。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用戶重複提出,可提示該用戶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ref>時或已討論達30日後,方可在已取得共識<ref>請務必注意:[[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共識並不強求一致同意]],惟共識仍應採納多數人的正當合理意見;下同。</ref>的前提下公示。公示時,應在討論串聲明公示期於當時開始與公示期的長度(公示期長度至少須7日,如公示期長度未聲明則預設7日),並在討論串聲明後的1日內於{{tl|Bulletin}}的“公告”欄位加入連結宣告提案正在公示。公示期間若無[[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正當合理]]異議,提案作通過論。公示期間若有正當合理的新意見<ref name="def"/>,公示期應中止,而相關意見應經協商處理,在相關意見處理完成後,提案可依重行公示簡易規定立即重行公示。 |
為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時間得悉提案並發表意見,除非發表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者同意在計算公示期的開始時間時可排除其影響,[[WP:VP|互助客栈]]及[[WP:RFC|徵求意見]]中的提案僅在7日內無新留言<ref name="def">不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並非正當合理的意見]],以及[[WP:討論頁指引#如何使用條目的討論頁|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皆不視作此條文所指的「新留言」與「相關意見」。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用戶重複提出,可提示該用戶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ref>時或已討論達30日後,方可在已取得共識<ref>請務必注意:[[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共識並不強求一致同意]],惟共識仍應採納多數人的正當合理意見;下同。</ref>的前提下公示。公示時,應在討論串聲明公示期於當時開始與公示期的長度(公示期長度至少須7日,如公示期長度未聲明則預設7日),並在討論串聲明後的1日內於{{tl|Bulletin}}的“公告”欄位加入連結宣告提案正在公示。公示期間若無[[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正當合理]]異議,提案作通過論。公示期間若有正當合理的新意見<ref name="def"/>,公示期應中止,而相關意見應經協商處理,在相關意見處理完成後,提案可依重行公示簡易規定立即重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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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方針指引相關提案簡易規定 ===== |
===== 非方針指引相關提案簡易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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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以上規定,惟如該提案並不涉及方針指引等規定的 |
雖有以上規定,惟如該提案並不涉及方針指引等規定的討論,並有提案人以外的至少3人或所有參與討論者(以較少者為準)同意可免去相關提案的公示程序,且無人反對如此為之,該提案可在取得共識後或首條提出應免去公示程序之留言的3日後(以較晚者為準)立即執行,而毋須跟從基本規定。該修訂提案獲立即執行後,應在{{tl|Bulletin}}的「公告」欄位加入連結宣告該修訂已獲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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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小修訂簡易規定 ===== |
===== 微小修訂簡易規定 ===== |
2024年4月18日 (四) 09:15的版本
本頁簡而言之:共识,是维基百科编者作出决议的基本模式。 |
方針與指引(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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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
內容 |
行为 |
列表 |
用户方針 |
參見 |
共识是维基百科编者作出决议的第一途径。为实现这一目的,“共识”的定义并不单一,但共识总趋向于为实现和确保中立性与可供查证性,提供最好的方法。共识通常会在编者的编辑过程中自然达成:任何人都可以创建或增修一篇页面,而该页面的所有读者也可以选择去修改它或保持其不变。下文将讨论,编者无法通过编辑形成共识时在相关讨论页上谋求共识的过程。
什么是共识
共识应当考虑到所有正当合理的意见。所有编者都应作出善意的努力,以形成符合维基百科原则的共识。
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
过程
在维基百科,共识是一种典型但往往含蓄无形的过程。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假如其他编者后来修改了旧的版本,而新的版本也不被质疑,我们就可以认为新共识已经形成。这样下去,这部百科全书将逐步增长并随时间而逐步改善,无须任何特别助力。即使发生了争议,解决方法往往也很简单:通过修改内容的措辞以趋于中立,或并入其他编者的意见以达成共识。编辑摘要的清晰沟通有助简化这一过程。
当你回退你不同意的编辑时,你不应简单标注为“无共识”,而应该表明你的反对意见。这样会提高所有意见的透明度,并为后续编辑中共识的确立指明方向。
当发生甚为严重的编辑争议时,形成共识的过程会变得更加明显。编者应在讨论页发起一段讨论,通过讨论来解决编辑纷争。共识讨论有一特殊形式:编者会尝试通过基于方针、来源和常识的理由来说服他人。共识讨论的目标,是形成对页面内容的一致意见;該意见也许不能完全让所有人都满意,但所有涉事编者均视之為对该主题的合理解释。须记住,共识在维基百科是持续不断的过程;页面会逐步改善,先接受不那么完美的妥协,要比用编辑战去直接实现某一“完美”的版本好很多。一般来说,编者爭持不下所影響的条目,其质量往往都不及目光长远编者所编辑的条目。
有些条目需要经过广泛的编辑和讨论来趋于中立并产生可阅读的内容。同样的,另一些条目也会被周期性地质疑和/或修改。这是共识作为持续不断过程的功能之一。在发起一项议题前,编者应先检查条目的讨论页存档,阅读过去的讨论:老调重弹,强迫所有人去讨论旧议题是没有意义的。
当编者在形成共识的过程中遇到特殊的困难时,有许多方法都可促进共识确立,並可在適當時機尋求管理员協助。谨记,管理员应主要考虑方针并针对编者的行为,而不应独断地决定内容议题。管理员可以因为编者干扰共识过程的行为(例如编辑战、傀儡、文明)对其作出封禁,亦可根据方针决定某一编辑是否应被允许,但一般不应超出此等动作的范围之外。
共识的级别
部分编者在特定地方和時間所达成的共识,不能凌駕更广泛的社群共识。例如,维基专题的参与者不能擅自决定某些通用的方针与指引不适用于该专题的条目,除非能说服更广泛的社群去同意他们的见解。
方针与指引反映既定共识,并应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因此,在方针的修改上,维基百科要求比其他页面更高的参与度和共识。重大修改应首先在互助客棧和讨论页提出,并提供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议题能在实施前充分讨论。小修改可以直接编辑,但亦应经过严格仔细的检查,並在編輯摘要、對應的讨论页或互助客棧解釋自己的更改。任何用戶都有權回退無任何解釋且涉及实际内容的更改。在修改方针时,應缓慢而保守。积极谋求他人看法与同意的编辑,更容易为社群所接受。
共识可以修改
共识是可以改变的,过去的共识可被挑战,也并非必须遵守。再者,对共识的修订通常也是合理的。因此,“根据共识”和“违反共识”并不是接受或拒绝提议与行动的有效理由。尽管过去的“广泛讨论”能引导编者去了解过去的共识,但编者仍应重新审查每一提案的价值,进而重新确定共识是否已经改变。
维基百科会保持其灵活性:因为新人往往会带来全新的观点;维基百科的成长也会带来新的需求;当新事物出现时,人们的看法也会随时间改变;我们还可以找到更好的方式去完成某项工作。
一个代表小组可以代表整个社群作出决定。更多的情况下,人们会在事后的某个时刻,将共识的改变写入现有规程中去。但在所有的这些情况下,没有什么是可以永久不变的。世界会改变,维基百科也必须要改变。在未来作出进一步改变是合理的,并时常有此需求的,哪怕在多年未变的情况下。
例外
部分例外情況会凌駕对页面的共识。
- 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或开发员的公告,特别是著作权、法律问题或服务器负载等方面公告。这些公告具备方针地位。
- 基金会行动不在中文维基百科方针的管辖范围内。
- 部分行为,如移除侵犯著作权以及明显违反生者传记的内容,通常无须讨论或共识,这主要是由于被移除的内容带有会实际危害到维基百科的风险。
共识的形成
中立、公正且态度文明的编者,通常可以按照上述过程对一篇条目达成共识。然而,编者间有时会陷入僵局,这有可能是他们无法找到合理的理由来解决争端,也有可能是他们为了“赢得”一场辩论而变得情绪化或意识形态化。下面将就难以解决的争议提出解决建议,同时将描述几种正式与非正式的争议解决流程。
在讨论页形成共识
勇于更新页面,但不是愚于更新页面。在大多数情况下,首先应该尝试的是对条目作出编辑,有时这样的编辑就可以解决争议。应在编辑摘要中明确解释你的编辑意图。如果你的编辑被回退了,请尝试作出一次妥协性的编辑,其中应设法回應其他编者提出的问题。编辑摘要很有用,但不要通过大量的编辑摘要去讨论争议——这实际上是编辑战,并有可能招致制裁。如果一次编辑已被回退,而你随后的编辑也未逃此运,请在讨论页添加新的话题去讨论这个问题。
在确定共识时,应考虑各个论点的质量及其提出的背景,反对者的意见以及项目命名空间下的文档。论点质量的权重高于论点所代表人数多寡的权重。通常而言,“我只是不喜欢这个观点”或“我只是喜欢这个观点”这样的论点,就根本不应考虑。
讨论页上的讨论,只应讨论来源、条目相关问题以及方针。讨论页的功能,是解释增加/修改/移除这篇条目内容的理由,并且这一动作是如何符合百科全书性质的,而其他考虑是次要的。这一义务适用于所有编者:假如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便可以假定共识已经形成;而假若编者无视讨论页内容,而继续编辑或回退争议性内容的话,便可能会为争议性的编辑负责从而招致制裁。
征求外部意见以形成共识
当无法通过讨论页讨论时(通常是因为两位编者(或两组编者)无法就议题达成一致看法),维基百科还有几套既定的流程去征询外部编者的意见。这通常有助于解开简单、善意的讨论死结:旁观者清,未涉事的编者往往会带来全新的见解,有利于涉事编者找到他们没有发现的中间立场。以下是征求外部意见的主要资源:
- 通告板
- 绝大多数方针与指引页面,以及许多维基百科专题,都为对其感兴趣的编辑提供了通告板。如果一项争议处于某个专题的领域内,或有关于某项方针或指引的具体执行;在通告板上发出请求,将有助于征求熟悉该领域事务编者的意见。
互助客栈及徵求意見
对于影响深远的争执(绝大多数是有关方针或指引的变更),在互助客栈上留言或使用徵求意見機制将带来大量感兴趣的编者。这样可以在整个项目形成广泛的共识。
许多这样的广泛讨论将引发某种形式上的民意测验,但民意测验只应被视为理順讨论,而不应被视作投票。共识最终将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量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回复“是/否/支持/反对”这样的评论,除了表达道义支持外没有任何意义;回复“支持/反对用户X的意见”则更好一些;在你的看法下提出新颖的见解才是最好的做法。我们的目标是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来作出决定,而不是根据公开支持的比重来作出决定。
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
一般公示基本規定
為確保所有使用者有充足時間得悉提案並發表意見,除非發表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者同意在計算公示期的開始時間時可排除其影響,互助客栈及徵求意見中的提案僅在7日內無新留言[1]時或已討論達30日後,方可在已取得共識[2]的前提下公示。公示時,應在討論串聲明公示期於當時開始與公示期的長度(公示期長度至少須7日,如公示期長度未聲明則預設7日),並在討論串聲明後的1日內於{{Bulletin}}的“公告”欄位加入連結宣告提案正在公示。公示期間若無正當合理異議,提案作通過論。公示期間若有正當合理的新意見[1],公示期應中止,而相關意見應經協商處理,在相關意見處理完成後,提案可依重行公示簡易規定立即重行公示。
非方針指引相關提案簡易規定
雖有以上規定,惟如該提案並不涉及方針指引等規定的討論,並有提案人以外的至少3人或所有參與討論者(以較少者為準)同意可免去相關提案的公示程序,且無人反對如此為之,該提案可在取得共識後或首條提出應免去公示程序之留言的3日後(以較晚者為準)立即執行,而毋須跟從基本規定。該修訂提案獲立即執行後,應在{{Bulletin}}的「公告」欄位加入連結宣告該修訂已獲通過。
微小修訂簡易規定
雖有以上規定,惟如該提案:
- 為提議對既有方針指引等規定發起內容調整提案(不包括新增與廢除完整方針指引或章節方針指引等規定的提案);且
-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為對方針指引等規定的單純語法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且無人對相關修訂提案是否單純語法調整、錯別字更正或現實性對應調整(事實性修訂)提出合理質疑;或
- 並未實際更動方針指引文本,
該修訂提案可立即執行,而毋須跟從基本規定。如該修訂提案有實際更動方針指引文本,修訂者在立即執行修訂後應在{{Bulletin}}的「公告」欄位加入連結宣告該修訂已獲通過。
重行公示簡易規定
重行公示前除無須7日內無新留言或已討論達30日外,其規則與一般公示基本規定同,除非所有發表相關意見[1]者均同意改以完成此前中斷的公示期處理。提案存檔後若要重行公示,應同時補回相關討論連結,以便社群查閱。
管理员協助或社群介入
有些情况下,争议会演变成人身攻击或意识形态化,而不仅仅是内容上的争议了;这些争议就需要管理员或整个社群的介入。管理员不可裁定内容,但可以执行方针(例如生者传记),或按方針處理不当扰乱共识过程的編輯。在与不肯让步的编者共事時,可以考慮請求管理員幫助,有时只需提醒一位管理员注意讨论页就足够了:一般说来,管理员通常都会监视大量的页面,因此有可能管理员会看到争议并作出回应。
形成共识的误区和错误
下列是编者在尝试构建共识时易犯下的错误:
- 人多嘴杂。人多不一定好辦事。富有成果的讨论往往在10名以內活跃参与者间達成;在网上讨论区,超过这人数后人们頗难有效地討論。当需要更大范围共识时才去寻求更多人参与,否则一个或两个独立编者的意見将能得到更好的结果。
- 维基外的讨论。我们不鼓励编者在其他网站、论坛、聊天工具、电子邮件或其他本项目外的地方讨论。这些讨论在“维基内”决定共识时是不予考虑的,并在它们被揭发后会引发猜疑和不信任情绪。尽管我们需要在维基外讨论少数问题以顾及隐私,但绝大多数维基百科相关的事項都应在维基百科上討論,这样它们将对所有参与者可见。
- 傀儡和真人傀儡。你完全可以邀请他人来提出新的看法和观点,但試圖藉著呼朋引伴參與討論來擾亂討論的秩序,或用自己的其他帐号假装别人发言,都是不容接受。向维基百科通告板、维基专题或用户发送中立、資訊充足的信息是允许的,但妨礙共识形成而違反方針的行為,將被视作扰乱性编辑。
- 倾向性的编辑。持续、過份地寻求某个编辑目标十分擾民,應該避免。只有编者愿意互相倾听、回应和合作編寫一篇更好的条目,共识过程才可順利運作。如若编者拒绝任何共识而固执己见,无限期地发表冗长辩论以实现其目标,那么他/她将会破坏掉共识过程。固执己见的人永远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总会有比他/她更加固执的人出现;有社群支持的页面本身才是这场长跑的赢家。
- 四处张贴、换个管理员来执行和新瓶装旧酒。反复在不同页面或使用不同措辞提出相同的议题,会造成混亂和相當擾民。当你得不到你想要的答案时,四处张贴,或者换下措辞来蒙骗其他编者都无助于事,因为迟早会有人发现你的所有议题。如果你足够细心能在各处讨论页标注链接的话,那你完全可以将正在进行的讨论聚集在一处,但更好的做法是选择一处最适合讨论共识的页面,并(尽可能)给出对问题的中立、明晰和客观的一段描述。参见選擇性搬出方针。
- 就算一致認為要作出改變,但不代表要作出改變。就算所有編者根據善意和方針一致不滿意某條目的某一方面,但若沒有共識如何作出改變,貿然改變可能十分擾民。例如,有些人想完全刪除該部分,有些則反對刪除,但他們之間未能就如何修改達成共識。在這情況下,若該部分穩定存在已久,或由以往共識而來,則討論將勝於堅持己見。
註釋
- ^ 1.0 1.1 1.2 不對提案進行實則性點評的意見、並非正當合理的意見,以及與提案本身無關的意見,皆不視作此條文所指的「新留言」與「相關意見」。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用戶重複提出,可提示該用戶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
- ^ 請務必注意:共識並不強求一致同意,惟共識仍應採納多數人的正當合理意見;下同。
參閱
與共識有關的維基百科論述和資料:
- Wikipedia:什麼是共識
- Wikipedia:修改和创建方针
- Wikipedia:不要以「無共識」為由回退編輯
- Wikipedia:IP用户都是人
- Wikipedia:無共識
- Wikipedia:沉默與共識
- Wikipedia:沉默沒有價值
- Wikipedia:在编辑白热化的时候保持冷静
- Wikipedia:建立共識的方法
- Wikipedia:結束討論
- Wikipedia:協商
- Wikipedia:共識不需改變
- Wikipedia:常年提案
與共識有關的條目:
外部連結
- WikiEN-l mailing list July 2005
- Conflict and Consensus categories on MeatBall W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