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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楷 (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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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韓以正
韓楷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
籍貫湖廣江夏縣
字號字以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出身

韓楷(?—?),字以正湖廣武昌府江夏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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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六年(1521年),登進士第二甲第二十一名進士[1][2]。八月选授刑科給事中。嘉靖三年(1524年)八月升礼科左给事中,大禮議期間,參與左順門哭諫[3]

歷官山西潞安府知府,不久調繁揚州府[4]。累升江西按察使,二十四年五月升江西右布政使,移广东左布政使,二十八年七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十月引疾乞致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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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胡吉勋著. “大礼议”与明廷人事变局.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年8月: 557. ISBN 7-80230-748-1. 
  4. ^ 周再勲、楊晙,清順治《潞安府志·卷四》:韓楷湖廣江夏人進士未幾調煩南直楊州府。
官衔
前任:
王松
明朝扬州府知府
嘉靖十六年-
繼任:
劉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