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清朝)
外观
(重定向自福建省 (清))
福建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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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省 | |||||||||||||||
1647年—1911年 | |||||||||||||||
1911年福建省的範圍 | |||||||||||||||
國家 | 清朝 | ||||||||||||||
首府 | 福州府 | ||||||||||||||
歷史 | |||||||||||||||
• 成立 | 1647年 | ||||||||||||||
• 废除 | 19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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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福建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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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主题 |
福建省(满语:ᡶ᠋ᡠᡤᡳᠶᠠᠨ
ᡤᠣᠯᠣ,穆麟德轉寫:fugiyan golo),簡稱閩,是清朝的内地十八省之一。
督抚沿革
[编辑]1645年,设闽浙总督。1647年,设福建布政使司、福建巡抚,駐福州府。1875年福建巡抚移駐台北府,福建布政使司仍駐福州。1885年,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闽浙总督兼管福建巡抚事。
行政区划
[编辑]福建省行政区划图(1820年) |
清朝下轄十府、二直隸州,共計二廳、五十八縣:
- 福州府
- 衝繁疲難,最要。下轄闽县(附郭)、侯官县(附郭)、长乐县、福清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福县、古田县、屏南县(1734年分古田县设)、平潭廳(1798年分福清县設)。
- 福宁府
- 1734年由福宁直隶州改。衝,簡缺。下辖霞浦县(附郭)、福安县、宁德县、寿宁县(1734年从建宁府来属)、福鼎县(1738年分霞浦县设)。
- 延平府
- 衝繁,中缺。下辖南平县(附郭)、顺昌县、将乐县、沙县、尤溪县、永安县。
- 建宁府
- 衝繁,中缺。下辖建安县(附郭)、瓯宁县(附郭)、建阳县、崇安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
- 邵武府
- 衝疲,中缺。下辖邵武县(附郭)、光泽县、建宁县、泰宁县。
- 汀州府
- 衝繁疲,要缺。下辖长汀县(附郭)、宁化县、清流县、归化县、连城县、上杭县、武平县、永定县。
- 漳州府
- 衝繁疲難,最要。下辖龙溪县(附郭)、漳浦县、海澄县、南靖县、长泰县、平和县、诏安县、雲霄廳(1798年分漳浦县设)。
- 龙岩直隶州
- 1734年改漳州府龙岩县设。繁難,中缺。下辖漳平县、宁洋县。
- 兴化府
- 衝繁,中缺。下辖莆田县(附郭)、仙游县。
- 泉州府
- 衝繁疲難,最要。下辖晋江县(附郭)、南安县、惠安县、同安县、安溪县、馬巷廳(1776年分同安县设)。
- 永春直隶州
- 1734年改泉州府永春县设。下辖德化县、大田县。
1684年设臺廈道,1727年改為臺灣道,1885年臺灣道改隸福建臺灣省。
- 臺灣府
- 1684年设,初設時僅有臺灣、鳳山、諸羅三縣。衝繁疲難,最要。下辖臺湾县(附郭)、澎湖厅(1727年分臺湾县设)、凤山县、恒春县(1875年分鳳山縣设)、嘉義縣(原稱諸羅,1787年改稱嘉義)、彰化县(1723年分諸羅縣新闢領土设)、埔里社厅(1875年分彰化县设)、卑南廳(1875年開山撫番新闢領土)。
- 臺北府
- 1875年分臺湾府设。衝繁,中缺。下辖淡水县(附郭,1875年分淡水廳設)、新竹县(1731年分彰化縣設淡水厅,1875年改為新竹縣)、宜兰县(1810年新闢領土设噶玛兰厅,1875年改为宜蘭县)、基隆厅(1875年分淡水廳设)。
参考文献
[编辑]-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參見
[编辑]前任: 大明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
大清福建省 | 繼任: 中華民國福建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