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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延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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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延禧(?—?),字允修,號蓼水山東東昌府聊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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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丁艱歸。三十五年(1607年)任南京國子監司業,歷左中允、左諭德兼侍講,四十年(1612年)任順天鄉試副考官,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讀,以鄉試有誤被彈劾去職。泰昌元年(1620年),明熹宗即位,任南京國子監祭酒,改詹事府詹事。天啟二年(1622年),升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任日講官講《尚書》,教習庶吉士,被明熹宗賞識。三年(1623年)正月,晋朱延禧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七月,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十一月,晋少保兼太子太保。负责编修的《神宗实录》《光宗实录》成书,负责督修明定陵明庆陵竣工。五年(1625年)正月,晋少傅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司礼监规定内阁票拟魏忠贤为“元臣”,朱延禧反对。御史田景新因此弹劾朱延禧。六月,朱延禧被革职归乡。朱延禧去世后,谥号文恭

著有《畸齋詩文集》十五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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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二年山東鄉試錄》:中式舉人七十五名……第五十一名 朱延禧 聊城縣學生,《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