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盂鼎
大盂鼎,又稱盂鼎或廿三祀盂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一级文物,在清道光初年出土于陕西省岐山县,岐山是古代周朝的发源地。
大盂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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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出境展览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公布 | |
大盂鼎 | |
时代 | 西周 |
出土 | 陕西岐山(清道光初年) |
现藏 | 中国国家博物馆 |
入录 | 2002年 |
大盂鼎铸造于周康王二十三年(約前1003年),鼎高102厘米,重153.5公斤,腹内侧铸有19行铭文,分2段,共291字。铭文的内容是有关一个名叫盂的贵族为颂扬周康王的赏赐、训告和伟绩,铸鼎以铭记。
收藏经历
编辑当时的岐山首富宋金鉴把铜鼎买下,因为器形巨大,十分引人瞩目,鼎很快被岐山知縣周庚盛占有,他把鼎转卖到北京的古董商人。宋金鉴在考中翰林后出价3000两白银又购得了宝鼎,在他去世后,后代以700两白银卖给陕甘总督左宗棠的幕僚袁保恒,后袁将其送予左宗棠,左又送予了恩人潘祖荫。
潘祖荫是当时著名的金石学家,与翁同龢并称,他还收藏着大克鼎。他弄清了鼎的铭文,并为之定名为“大盂鼎”。潘祖荫逝世后,鼎由其弟潘祖年收藏。潘祖年携大盂鼎回到苏州老家,一直对大盂鼎垂涎三尺的两江总督端方不断派人纠缠,直到辛亥革命爆发,端方被派往四川镇压保路运动而丧命。潘祖年死后,潘家成年男子也都相继去世,潘家的珍贵收藏由孙媳妇潘达于掌管看护。抗日战争开始后,为了不让宝鼎落入日军之手,潘家将大鼎和其他古玩埋于大宅后院的中央大厅中,之后举家迁往上海。日军占领苏州后在潘家多次搜查,但一直未能找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潘家经过商议,潘达于上书华东文化部希望由国家收藏大盂鼎。1951年7月26日,上海文管会从苏州南石子街的潘宅挖出大盂鼎和大克鼎。1952年上海博物馆开馆时,大盂鼎和大克鼎与公众见面。后大盂鼎由中国历史博物馆(现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
铭文
编辑大盂鼎内腹侧铸铭文19行,分2段,共291字。
隹九月,王才宗周,令盂。王若曰:“盂!丕顯文王受天有大令,在武王嗣文乍邦,闢氒慝,匍有亖方,畯正氒民。在雩御事,𠭯酒無敢酖,有祡蒸祀,無敢擾,故天異臨子,法保先王,匍有亖方。我聞殷述命,隹殷邊矦、田,雩殷正百辟,率肆于酒,故喪師。已!女妹辰有大服,余隹即朕小學。女勿勉余乃辟一人,令我隹即型稟于文王正德,若文王令二三正。今余隹令女盂,召榮敬雍德經,敏朝夕入諫,享奔走,畏天威。”王曰:“須!令女盂型乃嗣祖南公。”王曰:“盂!廼召夾死司戎,敏誎罰訟,夙夕召我一人烝四方,雩我其遹省先王受民受疆土,易女鬯一卣,冂、衣、巿、舃、車馬,易乃祖南公旂,用狩。易女邦司四伯,人鬲自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易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𢔔畢遷自氒土。” 王曰:“盂!若敬乃正,勿廢寡人令!”盂用對王休,用乍且南公寶鼎,隹王廿又三祀。
参考资料
编辑- 国宝档案 2004年第16、17、18集 大盂鼎(上、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