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服务标准:
旅游交通
1. 火车:
2. 机票:乌鲁木齐-中转地—厦门/福州/泉州—桂林—中转地—乌鲁木齐飞机票(含税)
3. 汽车:旅游目的地旅游用车(不含旅游景区内交通工具)。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酒店标准经济型酒店双人标准间,酒店多为旅游度假酒店,标准较内地偏低。
全程入住酒店情况如下: 由于各地区对星级酒店的评定标准存在差异,本行程中所标注的住宿星级仅限当地的评定标准,若是造成旅游者在住宿方面的心理落差,还请各位游客见谅!旅游景点行程中标注“【】”景点首道门票(旅行社团队协议价)。
备注:对于持有老年证、学生证、记者证、导游证及军官证等证件的参团旅客无优惠。旅游用餐标准团队餐:
正餐:8早5正(十人一桌 八菜一汤 五荤三素,餐标15元/人/正,早餐:酒店含早)。
不足十人饭量及菜量相应减少。以行程标注为准。旅游团队餐,质量一般,保证各位旅客吃饱。
备注:少数民族旅客提供素食,如放弃不用,请提前声明,不吃不退。导 游旅游目的地持证汉语导游服务儿童标准2岁[含]-12岁[不含],我公司报价只含半价机票,当地旅游车费,半餐。其余产生一切费用自理。2岁[不含]以下婴儿,我公司不收取接待费用,产生一切费用由旅客自理。购物、自费根据补充协议。
旅游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保单号:12376021900021981629)。
旅游意外伤害险(全国报案电话:400-616-1188)。
备注:旅游意外险仅限1-78周岁,其中70-78周岁以上保额减半(同行拼团不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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