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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

来源:互联网 2023-11-12 08:37:03

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

受理机构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周二和周四为外调时间

办公地址

马家湾友泰大厦2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

联系方式

电话:8880563 8880551

服务内容描述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延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延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操作规程》

事项申办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银行征信记录良好,夫妇双方没有公积金贷款,所在单位愿意提供承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2、申请人应当在房屋过户两年内申请。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户口证明、结婚证明及复印件;

2、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工资条加盖单位公章);

3、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申请人银行调取);

4、提供房产部门签发的房产权属登记受理证明和已过户的房产证明;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事处理流程

中心受理、调查→房产评估→中心审批→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房产抵押→银行确认、签发回单→中心确认划款

办理时限

在符合贷款条件且申请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审批(不包含银行、房产部门办理手续所用时限)。

收费标准

服务对象

正常缴存公积金职工

备注

支付方式为受托支付

需要填写的审批样表

填报联系人: 信贷科 电话:0911-8880551 888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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