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专家评审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张伟发布时间:2024-10-15浏览次数:384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市监规〔20232号)规定,为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启动2024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专家评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的项目分为需要评审的7个资助项目和1个择优补贴项目两类。

资助类项目: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

(二)专利导航实验区建设项目

(三)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项目

(四)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五)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项目

(六)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项目

(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

择优补贴类项目:

(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贴项目

二、申报主体

武汉地区注册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具体条件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步骤

校内申报:

因限项申报,有申报意向的老师须在1021日前与科研处联系,进行意向备案,并在102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1份(含附件),递送至科研处411,电子档发至[email protected]

经学校评审确定报送的项目可按以下流程完成线上申报:

(一)网络申报项目路径: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市--合作平台--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新用户注册账号待认证通过后登录进入系统,老用户直接登录进入系统(http://zscq.scjgj.wuhan.gov.cn:5019/login);

(二)在线填写事项信息。在“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登录后选择需要申报的类别,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三)上传附件。含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所有附件扫描以PDF格式上传(100M以内)及WORD版申报书;

(四)提交项目。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四、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材料附件请用原件复印装订成册,与网络提交材料保持一致;

(二)每项资助类项目中,每单位限申报一个。所有资助类项目中,每单位立项不超过两项。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视为同一申报单位;

(三)专家评审项目实行事前承诺制,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书对项目预期产生绩效要准确、科学、可行;

(四)申报单位如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相应变更通知书。

五、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241011-113日。

终版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117日(校内)。

校内联系人:窦莹莹   张伟  

联系电话:84225411   84217577

六、政策咨询电话

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专利导航实验区建设项目、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85336847

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项目:85333550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项目、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项目:85633135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贴项目:85633969

网络申报系统技术咨询: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

电话:85633216


科学研究处      

20241015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专家评审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3申报书.docx

附件4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