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汇总各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现公开面向社会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和见习人员,公告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一)在我县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业;
(二)具有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三)能够垫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购买保险费用不在补贴范围内);
(四)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
(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符合以上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向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就业见习单位认定申请报告,填写《保定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二、岗位适用范围
青年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基本待遇
(一)、对行政机关、无收费职能的事业单位补贴100%,对有收费职能的事业单位补贴70%,对企业补贴60%,剩余部分均由就业见习单位承担(我县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人/月)。
(二)、见习补贴期限3-12个月,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人数和月数计算。
四、人员报名方法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见习岗位人员可把下列材料扫描件及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发送至我局办公邮箱[email protected]
1.身份证;
2.毕业证(失业青年不提供);
3.办理《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信息(可持身份证到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或者登录河北人社APP线上办理)。
4.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2)
五、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为: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范蠡东路311号)就业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12—6211249
扫码下载申请表和登记表
1.保定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2.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