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一直致力于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平台,腾讯作为中立的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方,我们有志与诚信守约、进取担当的用户携手并进,建立和维护良性互动、健康有序的平台秩序。您应尊重相关作品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不能违法上传、存储、分享他人作品。
鉴于腾讯微云中内容数量之庞大,为了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讯特制定本指引,如果您在使用微云中发现任何内容或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通知我们,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本指引用于权利人针对微云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用户的分享的文字、音乐、视频等相关内容)发起且被投诉对象明确的侵权投诉,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著作权侵权、商标权侵权等民事权利类侵权。
请您严格按照本投诉指引的规定进行投诉,不符合要求的投诉将难以被处理。
1. 通知腾讯
若权利人认为第三方在微云发布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请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投诉,通知腾讯。
权利人应向腾讯发起投诉,投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权利人主体信息和相关材料
I.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II. 权利人如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等证明代理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2 权利人要求
权利人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内容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1.3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该初步证明材料应包括:
I. 针对知识产权的投诉,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权利人拥有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
II. 针对其他民事权利(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的投诉,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被投诉方发布的内容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方发布的内容构成对权利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1.4 权利人保证
权利人应在投诉中明确保证:权利人在投诉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证承担和赔偿腾讯因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对相关内容的处理而给腾讯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因向被投诉方或用户赔偿而产生的损失及腾讯公司名誉、商誉损害等。
2. 腾讯反馈
腾讯作为中立的平台服务方,收到权利人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投诉后,会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在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情形下将权利人的投诉处理结果转送给被投诉方。
若被投诉方不认可权利人的投诉,被投诉放可参照侵权投诉反通知指引通知腾讯,腾讯会将处理依据及结果转送给权利人,若权利人对于被投诉方的意见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异议的,腾讯建议权利人另行通过行政投诉、诉讼等方式直接和被投诉方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权利人有新的并可充分推翻被投诉方意见的证明材料的,也可向腾讯提供。
1. 本指引中的权利人,指拥有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原始所有人,或经原始所有人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以及认为自身名誉权、肖像权及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授权侵犯的人。
2. 本指引中的第三方,指在微云中发布内容的上传者。
3. 为了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权利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应有权利人的签章);若材料涉外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转递,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公证转递材料。 为了方便腾讯更好地处理您的投诉,请按照以下方式通知腾讯:将前述全部的纸质版本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腾讯指定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请采用如下格式:【侵权投诉】“投诉方”+“被投诉方”+“投诉事项”。
4. 本指引中的权利人提交的投诉材料,均应包括与投诉相关的主体资格材料、权属证明、侵权证明、保证声明等材料。
5. 若权利人已经因为被投诉人发布的内容向有关政府或法院提起行政投诉或诉讼的,请在提交材料时,将相关受理证明及提交政府部门或法院的证据材料一同提交给腾讯,这将有力于权利人投诉的处理。
腾讯公司
若第三方在微云上传的内容被相关权利人投诉侵权且第三方不认可侵权事实时,被投诉方应按照本指引要求向腾讯提供相关材料,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 被投诉方向腾讯发起线上反通知申请
被投诉方应按照本指引要求向腾讯提发起线上通知,线上通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被投诉方主体信息和相关材料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2 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被投诉方不认可侵权的,应提供不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具体应包括:
I. 针对知识产权的投诉,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被投诉方拥有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
II. 针对其他民事权利(名誉权、肖像权及隐私权等)的投诉,被投诉方应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3 被投诉方保证
被投诉方应在反通知中明确保证:
被投诉方在反通知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证承担和赔偿腾讯因根据被投诉方提供的反通知材料,而在腾讯平台上保留或删除、断开被投诉的内容而给腾讯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因向权利人或用户赔偿而产生的损失等及腾讯名誉、商誉损害等。
2. 腾讯反馈
腾讯作为中立的平台服务者,会依法进行相关处理。
1. 本指引中的权利人,指拥有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原始所有人,或经原始所有人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以及认为自身名誉权、肖像权及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授权侵犯的人。
2. 本指引中的第三方,指在微云中发布内容的上传者。
3. 为了确保被投诉方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被投诉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应有被投诉方的签章);若材料涉外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转递,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公证转递材料。
4. 为了方便腾讯更好地处理您的投诉,请按照以下方式通知腾讯:将前述全部的纸质版本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腾讯指定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4.邮件标题请采用如下格式:【侵权投诉】“投诉方”+“被投诉方”+“投诉事项”。
5. 本指引中被投诉方提交的申诉材料,均应包括与申诉相关的主体资格材料、权属证明、侵权证明、保证声明等材料。
6. 若被投诉方已经因为投诉人投诉的内容向有关政府或法院提起行政投诉或诉讼的,请在提交材料时,将相关受理证明及提交政府部门或法院的证据材料一同提交给腾讯,这将有力于申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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