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5007819318G/2024-1066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标 题:
- 三政办发〔2024〕11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2024〕1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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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办发〔2024〕11号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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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邮政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奋斗目标,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载体,着力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果,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创建目标
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规模结构合理、设施品质优良、治理规范有效、运输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网络;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和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协调发展机制;突出加快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发展和运输安全四个重点;推进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畅通工程、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工程、美丽农村路等。通过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促进全县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完善,质量显著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实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运输安全有序,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创建内容与分工
(一)以统筹规划为引领,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1.加快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完成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建设目标,推进乡镇与县城、临近国省干线之间的便捷连通与快速集散,打通农村公路断头路,完善县乡道联网、村际联网公路布局。推进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加宽工程,提升农村公路等级化比例。逐年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深入实施通自然村(屯)硬化公路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全面开展实施,逐步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延伸。营造安全宜人的乡村交通出行环境,着力打造美丽农村路,更好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加快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2.严格建设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必须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路面宽度达4. 5米及以上,并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认真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格做到完工项目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
3.加强建设监管。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预防腐败现象和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
(二)以依法治路为基础,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1.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机制完善,人员编制到位,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2.全面实行“路长制”。各责任人员在“路长制”组织体系架构下,落实“路长制”工作责任。在“总路长”的总指挥调度下,各级路长切实履行好养护管理工作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和资金对责任路段进行管理养护,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3.加强农村公路法治建设。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强对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整治,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乡镇)
4.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扎实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加大部门联合整治力度,确保乡村公路乱堆乱放得到有效治理,公路上无集贸市场、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等现象,公路控制线内无违法建筑,清理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乱堆乱放、占道堆放及非公路标志,保持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淤塞。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乡镇)
(三)以深化改革为手段,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按照“县道乡道县养,村道乡村养”的原则,全面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负责全县、乡、村道养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具体承担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稳定来源渠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2.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将养护质量和计量支付相挂钩。对于日常保洁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就业帮扶新模式,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脱贫户从事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助推增收致富。推进养护专业化,实行管养分离,加快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养护效率。(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落实养护资金。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21〕54号)及《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发〔2021〕84号)明确的养护定额标准全面列养纳入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年报内的农村公路,自治区、柳州市按定额标准拨付养护资金到县(区),其余部分由本级财政自行承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4.强化考核。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及实施效果等开展考核和评价,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绩效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四)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发展城乡公交。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客运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整合城乡客运资源,推动城乡公交线路股份制改革,推广农村客运片区化经营模式,培育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经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班车、公交车、预约响应车辆等模式开展农村客运,灵活调度农村客运车辆。在城镇化水平和居民出行密度较高的乡(镇)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营运,缩短发班时间、增加停靠站点。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A级以上(含)。(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乡镇)
2.加快发展农村物流。以农村交通服务站为平台,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积极推进客运班车发展小件快运服务,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邮政三江分公司、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3.加强联合审核,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政审批、交通、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协同参与的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核机制。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严格对照规则进行审核,科学合理确定客车车型、站点设置、通行时段和运行限速等要求。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行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运用科技信息手段加强车辆运行监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全面抓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抓好组织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职责。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全力支持配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创建投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保障机制,以及根据物价增长、通车里程和政府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资金增长机制,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经费保障。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整合全县各部门涉农资金用于路面提升工程、危桥改造、安防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水毁抢修等。
(四)加强工作指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结合服务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突出我县特点优势,指导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调动各有关单位积极性,抢抓机遇,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大力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加快推动各项规划实施,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完成,切实推动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各乡镇和各单位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认真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逐步实现建管养运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五)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实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县政府将本次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对创建责任落实、资金投入、建设质量、管养运效果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指导督导,充分发挥镇、村在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凝聚创建合力。
附件: 三江侗族自治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三江侗族自治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韦政菲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杨 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杨胜刚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
考评办公室主任(兼)
杨 波 县委编办主任
梁日照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海权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侯孟良 县司法局局长
陈远熙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谭付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覃善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田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玉璧 县水利局局长
潘玉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如芹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吴安宁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智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曹秋园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梁治然 县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
黄洪跳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李迪韬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朱艳华 中国邮政三江分公司总经理
覃治军 古宜镇镇长
陈有源 丹洲镇镇长
吴 鼎 斗江镇镇长
欧云仙 林溪镇镇长
吴海源 八江镇镇长
陈 东 独峒镇镇长
梁柒政 程村乡乡长
侯 勤 和平乡乡长
肖 云 老堡乡乡长
谢 瑶 高基瑶族乡乡长
吴 鑫 良口乡乡长
覃益民 洋溪乡乡长
吴国聪 富禄苗族乡乡长
吴泽林 梅林乡乡长
贾求顺 同乐苗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韦田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