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新材料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领域,也是国际竞争的重要领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加强统筹引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有力促进我省新材料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至2022年我省新材料产值年均增速超18%,呈现高速发展态势。截至2023年,新材料领域工业龙头企业超29家,15家企业产值50亿元以上,26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5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65家专精特新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健全我省新型工业化“1+N”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快我省新材料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围绕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集意见,省工信厅会同省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和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加快新材料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
(一)工作目标。一是抢抓新型工业化新机遇,强化龙头培育、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供应链导入、产业链打造、集群化发展,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产业发展支撑能力、产业链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力争至2026年全省新材料产业实现主要5个方面的目标:产值超7000亿元,其中,产值100亿元以上的超10家;培育3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7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和30家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二)重点任务。立足我省现有产业基础优势,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做大做强四大先进基础材料,做优做精五大关键战略材料,前瞻布局培育发展石墨烯、增材制造等前沿材料。
1.做大做强四大先进基础材料。即先进化工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通过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实现先进基础材料由大变强。先进化工材料以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地为重点,发展功能性膜材料、新型涂层材料、高性能树脂及高性能新型橡塑材料及助剂等。以南平、三明、龙岩等地为重点,加快发展高端含氟聚合物、含氟特种气体、高纯电子化学品等,提高化工新材料整体自给率。先进钢铁材料以宁德、福州等地为重点,加快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核心基础零部件用钢、双相不锈钢等关键钢铁新材料,做强做优先进钢铁材料产业链。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以福州、漳州等地为重点,发展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用特种玻璃产品;以泉州、漳州、福州等地为重点,发展高端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等;依托厦门、泉州等地半导体产业基础,发展电子级多(单)晶硅、硅基电池材料以及特种陶瓷材料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以福州、南平、龙岩等地为重点,发展超高纯稀有金属及靶材、键合金丝、高性能铝基结构材料和轻量化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高性能医用钛合金等。
2.做精做优五大关键战略材料。即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锂电(钠电)新能源材料、稀有稀土新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和生物医用材料。推动突破关键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关和市场关,完善原辅料配套体系,提高材料成品率和性能稳定性,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以福州、泉州等地为重点,加快发展阻燃纤维等高技术纤维,加速研制聚乳酸纤维等生物基可降解纤维,开发纤维增强和颗粒增强的树脂基等先进复合材料及构件。锂电(钠电)新能源材料以宁德、厦门等地为重点,发展先进高镍、高容量、高比能量的三元正极材料和中间相碳微球、改性石墨等高端负极材料,加快推动高容量储氢材料、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材料等研究。稀有稀土新材料以厦门、龙岩、宁德等地为重点,重点加强稀土功能材料、超细晶粒、表面涂层、核级海绵锆及锆材、锆镁合金等关键技术研究。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以福州、泉州、厦门等地为重点,发展大尺寸硅片、光刻胶、高纯化学试剂以及以氮化镓、碳化硅为代表的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加快液晶、溅射靶材、光学基膜等核心基础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生物医用材料以福州、厦门、龙岩等地为重点,围绕生物医用金属材料、生物医用复合材料等领域,支持开发支架瓣膜、人工晶体等高端植(介)入产品,推动增材制造、数据芯片等技术在人体植(介)入新产品中应用。
3.前瞻布局培育发展前沿材料。重点推动石墨烯和增材制造材料等前沿材料重点产品稳量批产,加强光学晶体材料、液态金属、超导材料、量子点材料等其他前沿材料基础研究和技术积累,加快知识产权布局。
(三)主要措施。主要包括7个方面内容:
一是梯度培育重点新材料企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特色梯度培育机制,锻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新材料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专项资金支持。
二是发展特色产业集群。突出优势和龙头带动,打造先进纺织功能材料、不锈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材料、稀有稀土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氟新材料等一批与国家发展战略及我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协调的特色产业集群,争取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发展壮大。
三是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县域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大关键环节新材料新产品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支持将新材料领域重点研究方向列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支持新材料企业参与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动解决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难题。
四是推动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牵头建设一批向社会开放的新材料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等专业化小试、中试平台。引导有条件的地市建设一批集研发创新、中试服务、检验检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开放共享的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平台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采用资本金注入、研发经费奖补、银行贷款贴息等方式,按规定给予资助。
五是加大市场推广应用。落实重点新材料、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政策,动态调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适时发布新材料新产品目录,积极推动新材料在重大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应用。支持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挂网交易等多形式开展产销对接活动。
六是推进绿色数智赋能。鼓励运用微通道反应等新设备新工艺生产新材料。引导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材料制造,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
七是加强人才团队引育。设立特色职称评审专业,加强新材料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闽创新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四)组织保障。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健全协同推进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等发起成立新材料产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建立新材料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
二是加大要素服务保障。支持上市企业开展股权、债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引导国家级基金和社会各类投资基金加大对新材料产业化项目投资力度。
三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新材料企业高水平“走出去”、高质量“引进来”,加强政策宣贯和典型经验推广,助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适用年限
《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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